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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盗墓与安排疑冢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29日08:38
  曹操是汉末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鲁迅在他的学术讲演《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说过:“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

  后来鲁迅又一次谈到曹操,提到他的领导组织盗墓与安排疑冢等事:

  曹操设了“摸金校尉”之类的职员,专门盗墓,他的儿子却做了皇帝,自己竟被谥为“武帝”,好不威风……

  相传曹操怕死后被人掘坟,造了七十二疑冢,令人无从下手。于是后之诗人曰:“遍掘七十二疑冢,必有一冢葬君尸”。于是后之论者又日:阿瞒老奸巨滑,安知其尸实不在此七十二冢之内乎。真是没有法子想。

  阿瞒虽是老奸巨滑,我想,疑冢之流倒未必安排的,不过古来的冢墓,却大抵被发掘者居多……(《花边文学·清明时节》)

  关于曹操有组织有领导大规模地发掘坟墓,《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没有提到,见于同时代的作家陈琳为袁绍写的讨伐曹操的檄文。陈琳将此事作为曹操的一大罪状来痛加暴露:“又梁孝王,先帝母昆,坟陵尊显,桑梓松柏,犹宜恭肃。而(曹)操率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躲尸,掠取金宝,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身处三公之位,而行桀虏之态,汗国虐民,毒施人鬼”(《为袁绍檄豫州》,《文选》卷四十四)。按西汉梁孝王刘武是汉文帝之子、汉景帝之同胞弟,当年在诸侯王中以爱才养士著称,又以财富极多闻名,《汉书·文三王传》说他“未死时,财以巨万计,不可胜数。及死,藏府余黄金尚四十余万金,他财物称是”。在曹操之前董卓早已大规模地盗墓,这个野蛮的军阀在撤出首都之前,“焚烧洛阳宫室,悉发掘陵墓,取宝物”(《三国志·魏书·董卓传》),到长安以后,“又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以下冢墓,收其珍宝”(《后汉书·董卓列传》)。梁孝王刘武的陵墓大约乃是董、吕浩劫之后尚存的一块肥肉,因此被曹操看中,成为创收的一大资源。《文选》李善注引《曹瞒传》云:“曹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宝。天子闻之哀泣”;《太平御览》卷八一一引《曹操别传》云:“操引兵入岘,发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宝数万斤,天子闻之哀泣”。这两条记载当出于同一史源,只是文字的繁简稍有不同。

  这一次行动看来是曹操直接领导并亲临现场的。在此前后更安排专职的发丘(“丘”是墓上的封土,一般来说其下安葬的往往是达官贵人)中郎将、摸金(这里的“金”泛指各种财宝)校尉则表明他将盗墓视为必须长期坚持的经济工作,该项工作以“发丘”为手段,以“摸金”为中心。其主管官员级别不低——这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创意。

  陈琳在袁绍失败后归降曹操,曹操责备他说,你替主公写檄文骂我,各为其主,倒也罢了,“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耶?”(《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话说得很严厉,但并没有涉及陈骂自己盗墓一事。此后曹操仍然重用陈琳作为自己的笔杆子。曹操敢作敢当,在非常时期做过不少出格的事情,竟然毫不隐讳,确是英雄。正因为曹操是亲自领导过盗墓的,所以他后来严肃地交代过,自己死后一定要薄葬。其遗令有一条道:“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这里的潜台词颇有省得后人到这里来“发丘”、“摸金”的意思。

  曹操的儿子魏文帝曹丕亲身经历过汉末的盗墓高潮,所以也强调务必薄葬。他于黄初三年(222)在首阳山安排自己的寿陵,并发布《终制》道:“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原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为什么要这样简朴呢?无非是防盗墓:“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曹丕一再告诫臣下,一定要按照自己的这些命令办,“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皇帝陛下把话说得这样严重,无非是怕别人将以其父之道,还治朕躬之身,弄得死后不得安宁。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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