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环保局采取硬措施提高污水处理率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29日11:45
据山东环境网报道,近期,菏泽市将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菏泽市环保局为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要求所有新建、在建污水处理厂要配套脱氮除磷工艺,确保达到城镇污水处理一级排放标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应于明年年底前完成脱氮除磷改造。加快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凡仍未安装到位的,各级环保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今年年底前必须安装到位,逾期未安装的,予以高限处罚。
同时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对因配套管网不到位造成进水浓度过低、运行负荷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尽快解决;对出水不能达标排放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并征收其排污费。对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挂牌督办。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3年内达不到设计能力70%的,将暂缓这个县区涉水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污控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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