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外国机构获得在华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证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29日22:18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余晓洁)29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新办主任王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截至目前,已有10家外国或境外机构通过审批,获得了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工商总局4月30日联合发布《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6月1日正式实行。
“这几个月来,一些外国和境外机构积极向国新办提出在中国境内开展金融信息服务的申请。到目前为止,已有10家外国或境外机构通过审批,获得了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证。”王晨说。
他表示,做好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的服务和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将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