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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保障模式城乡全覆盖 专家建议全国推广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09年12月30日00:58

  民生破题:成都住房保障实现城乡全覆盖

  当今,“住房保障”已成为全国的热门话题,在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住房保障”再次被纳入重要的议题……

  2009年12月18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2010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年将继续大规模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180万套廉租房和130万套经济适用房。

  为解决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2009年成都新增廉租住房房源11500套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发放租赁补贴实施户数15052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0.3%;并决定在2010年、2011年两年时间里,成都中心城区还将推出近3000套廉租住房。

  “成都市住房保障要适应新形势,适应‘统筹城乡、全域成都’的要求,要与时俱进,把保障性住房全面覆盖至阶段性住房困难者,覆盖至郊区市县。”这是成都市的庄严承诺,一诺千金,掷地有声。今天,保障性住房全面升级,实现“无缝覆盖”, 为“安居解困——成都模式”的成功实施再一次画上了阶段性的句号。

  ■本报记者 韩清华 ■马林楠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成都住房保障从1999年试点开始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发展、完善的三个阶段。为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加大了住房保障力度,拓宽保障范围,由城市中心覆盖至郊区市县,推动了成都住房保障事业不断向纵深挺进,形成了住房保障全域覆盖的“成都模式”。

  业内专家称,安居解困的“成都模式”在全国独树一帜,这一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应在全国广泛推广。

  从点到面的“全域成都”覆盖模式是如何不断创新,并践行“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完善城市住房保障性体系,真正做到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在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梯级保障全覆盖

  确保百姓“住有所居”

  成都,国内最早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2008年,成都在住房保障中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范围从城市居民延伸到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全国先河。

  成都住房保障工作从1999点开始试点,初步搭建起成都公共住房体系的雏形;2004年至2006年为发展阶段,成都市全面推行“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房模式,在正常覆盖面上对城区廉租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 2008年至2009年完善阶段,成都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实现“无缝覆盖”,确保了百姓“住有所居”。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推行住房保障制度,在时间上从长期住房困难户延伸至阶段性住房困难户,在空间上从五城区延伸至郊区县,我们的目标就是保障人人有房住。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8月1日,成都市就出台了《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及两个配套文件,系统地构建起了全市分层次、多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城市公共住房制度,成都市实现对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无缝覆盖”。这一阶段,成都市相继出台并实施了《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城定居的实施办法》等多个文件。

  家住成都金牛区抚琴西路的李孝民告诉记者,过去几十多年,一家老少四口,挤在一套3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全靠自己打工挣钱养家。2007年,成都市房管局为我们租赁了一套63平方米大小的廉租房,客厅宽敞,孩子、大人独立卧室,厨房、卫生间配套齐全,真是太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了。”

  据统计,近几年,在成都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近200万人,其中成都籍的农村务工人员达到百万人以上,如何将他们从“铁皮房”、“棚户房”中解脱出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不断出台一系列政策,为农民变市民真正“破题”。

  去年4月24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出台《关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只要在城镇具有稳定职业,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并首次在城镇购房的成都籍农村务工人员,就有资格申购经济适用房。

  “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梯级保障,让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确保人人有房住。

  在采访的过程中,一位叫张中宇的农村务工人员告诉记者,他老家在双流县,隶属“大成都”区域,三年前他和妻子来到成都成华区打工,单位与他们签了合同,也上了保险,他用省吃俭用的积蓄10多万元作首付,按揭了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孩子读书的问题也解决了,他们一家生活得其乐融融。

  自2004年起,成都市在城区实现了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从2000年至今,共计解决5万余户廉租户住房困难,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为解决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2009年,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牵头承办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年新增廉租住房房源11500套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发放租赁补贴实施户数15052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0.3%。其中,中心城区新增廉租住房房源2074套,发放租赁补贴实施户数7540户;区市县新增廉租住房房源9426套,发放租赁补贴实施户数7512户。

  与此同时,成都市决定在2010年、2011年两年时间里,成都中心城区还将推出近3000余套廉租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配租。2010年计划推出的600余套房源预计在2011年上半年交房。

  据了解,随着2006年成都市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仅中心城区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就已从过去的1000万元左右提高到了现在的近3.2个亿,政府所支持的住房保障面也快速扩大。

  “在百姓‘最盼’上赢民心,在百姓‘最急’上见真情,在百姓‘最怨’上抓落实。”这是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在解决“全域成都”偏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真实写照。

  创新保障服务升级

  方便百姓咨询申请

  近年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致力于“以人为本”的服务优化升级,从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根据保障家庭实际情况,优选保障方案,到简化保障资格的申请流程,“一站式”的并联审批,大大方便了申请家庭随着保障服务的优化和升级,让住房保障转化成一个个掷地有声的“安居”承诺。

  “你们可以换租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提供的面积较大的住房,在规定的面积标准内只缴纳差额面积的租金就可以了,租金标准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你们可以申请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现在经济适用房的配套服务也非常完善,孩子也可以就近读书……”日前,一位上门服务的办事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应保对象,介绍着成都市的住房保障服务制度。据了解,这是成都在住房保障制度落实上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成都将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实施“上门服务”,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并为其优选住房保障方案。

  “您来申请,我们提供保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我们政策设计的初衷,希望能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都享受到政府在住房方面给予的援助。但是,当2006年公共住房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后,我们却发现,困难户申请住房保障并不如我们当初预料的那样踊跃,相当部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未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参加了当年预登记的低收入家庭未正式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需要我们及时掌握保障家庭的需求情况以外,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优选保障方案,更显得尤为重要。”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将以社区、街道为载体,让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了解应保对象的住房、收入变化情况和需求意愿,并为应保对象提供最新的廉租、经济适用房政策咨询,指导这些住房困难家庭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保障方式,解决基本的住房需求。

  纵览成都的“住房保障体系”,它是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三个梯级保障制度构成的,每一个保障制度又都设计了多种保障形式。“这主要是考虑了不同保障群体的实际住房困难,通过多种保障形式,最大限度地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了解应保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政策的解读和指导,为其优选住房保障的方案,切实圆他们的“安居梦”。不过,在住房保障的推进过程中,也有一些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为客观存在的种种原因选择放弃享受保障机会的情况出现。相关负责人称,对这种情况,我市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三次“上门服务”,给予三次选择机会。“如果应保对象三次都不愿选择,各区房管部门会将其登记造册,另行管理。”

  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到社区提交申请就能“一站式”搞定。不了解住房保障政策,成为了一些应保家庭没有享受到保障服务的重要原因,而且申请保障资格的程序相对繁琐,也让不少住房家庭,望而却步。因此,为了简化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流程,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能够实现应保尽保,市房管局着力服务升级、效率提速,将以前需要老百姓来回跑趟的麻烦,转化成区房产管理局与市住房保障中心并联审批,实现了住房保障资格申请的全面提速。不仅如此,这样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还将延伸到郊区(市)县,实现全域成都住房保障的全面升级。

  让申请步骤“缩水”,“减”掉的不仅是时间,带来了更多的是“安居梦”。“以前受理要跑来回,现在申请只需要跑社区,就能‘一站式’办好审核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办理住房保障的资格审核,手续相对繁琐,而这一次的全面提速,让老百姓“一站式”搞定,在社区提出申请之后,剩下的所有流程,都交由“后台”处理,这样的程序简化,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保障。据了解,现在,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都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后,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已签署初审意见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区房产管理局。此次申请流程的“提速”除了体现在老百姓少跑路上,还体现在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与市住房保障中心并联审批上,这在全国,也是走在了前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区房产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区房产管理局在1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及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市房产管理局掌握的本区内直管公房信息对申请家庭的直管公房情况进行查询,提出审核意见;市住房保障中心在12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档案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的方式对申请家庭的自有产权房屋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经二次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最终确认申请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以前这些环节,都需要申请家庭自己跑,而现在这样交给‘后台’处理,‘前台’的申请家庭只要在家等候通知就行了。”负责人如是说。

  不仅如此,这样的“标准化”、“规范化”也将向全域成都延伸。据了解,虽然成都市的郊区(市)县因为各地发展水平的不同,其确定的能够享受住房保障的条件也不同,但是成都市将在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核流程上进行统一,避免五花八门的申请方式,让住房保障的实惠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政策制度不断更新

  加大住房保障管理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对住房保障的数据实现信息化管理,顺应时代的要求。从全域成都出发,夯实推进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让住房保障更准确、更规范、更合理。

  据了解,从去年底开始,成都市就开始着手建立一套覆盖成都市中心城区及14郊区(市)县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整个信息系统通过建立住房保障对象管理、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三个流程化管理模式,以实现住房保障计划管理、住房保障资源管理和住房保障实施管理三大功能。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第一阶段关于住房保障对象管理的部分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而第二阶段关于住房保障房屋资金管理的部分,正在紧张的建设过程中,预计年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为配合成都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成都市房管局对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已保对象数据库、旧城改造拆迁数据库资料进行全面整合、对比,并进行分区域、分结构分析;同时,根据清理后的住房保障对象数据库基础信息,启动了对待保家庭的动态跟踪服务工作,对住房保障对象实现动态管理。“有了这个管理信息系统,有助于我们及时更新数据和信息,确保准确性,为住房保障规划、计划以及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成都市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三大功能,在谈及已经投入运行的住房保障对象管理功能时,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部分主要具有包括常态受理功能、并联审批功能、意愿调查功能、全覆盖核实功能、风险防范功能以及保障方式的灵活多变等6大功能。具体来讲,一是利用统一的保障资格申请表单,采用保障对象无差异申请保障资格的方式,实现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常态申请;二是增加保障意愿的采集,便于准确制定住房保障计划和规划,提供保障方式更具针对性;三是通过关联现有的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及商品房备案信息系统,在中心城区及14个郊区(市)县的数据库中核实住房情况,并自动跟踪被保人的住房变动情况。

  从2007年开始,成都市将保障性住房工作纳入区市县目标考核。目前,各区市 县也充实相应的工作机构、专业人员,制定了各项制度,从组织上保证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今年,成都将重点开发和运行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全域成都”范围内的保障对象、资源、资金等进行动态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为加强对住房保障的监管,2009年11月10日,成都市房管局出台新政——《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成都的经济适用房在售前和售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并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划分、转让条件等内容。

  《通知》明确规定,5年内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 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在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适房的不含法院判决、离婚、继承等 ,则必须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适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5年后满5年的,购房家庭方可向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完善产权或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与此同时,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应在向市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申报转让价格,而在同等条件下,市住房保障机构具有优先回购的权利。“如果市住房保障机构决定不予回购,购房家庭才可在市场上交易该住房,但交易价格不能低于申报价格。”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业务处副处长徐孝海告诉记者,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或完善产权时,购房家庭还应按照届时该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住房保障“无缝覆盖”

  演绎民生工程内涵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千古绝唱成就了成都百姓“住有所居”的美好梦想。2006年8月1日,《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以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成都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全覆盖”,演绎民生工程的真正内涵。

  住在东三环外经济适用房“居家福地”小区的罗志辉,一家三口以前和年迈的父母住在一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很不方便,但两口子的月收入加起来1500元,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去年政府就给他们提供了82平方米套二的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每月交360元的租金,比同地段的出租房便宜多了。罗志辉说:“现在感觉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日子很甜美。”

  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国一路领先的成都,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住房保障的动态跟踪服务,大学生廉价公寓的建立,信息化建设的与时俱进,保障服务的不断优化,体系政策的不断完善……诠释出成都住房保障的“全覆盖”,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陈明是成都高新区一家企业去年招聘的大学生,刚参加工作,无力买房。去年,成都市房管局推出了100套专门针对大学毕业生的租赁型公寓,租金享受7折优惠。陈明即刻提出申请,3月份搬进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小套一。据成都市房管局介绍,2005年毕业来蓉落户的大学生,特别是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市政府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招聘的大学生,年收入22000元以下,没有住房的,都可以提出申请。

  业内专家解读,成都住房保障体系开始全面扩容,时间上,在做好城市长期困难户家庭住房的同时,向大学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员工以及高级专业人才等阶段性住房困难户,伸出了援助之手;空间上,向五城区以外的郊区(市)县扩展,把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拆迁户等纳入保障范围。陈明等大学生,正是去年成都试点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户的受惠者。根据成都保障性住房的推进计划,今年将重点试点大学生公寓、高级员工公寓,目前,成都已经启动6000余套高级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预计2009年底首批竣工使用。

  在成都这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里,一批批公开上市的“居家福地”、“东方丽苑”等经济适用住房开始面向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并接受他们的选房。

  “公共住房保障制度”、“无缝覆盖”、“保障多元化”、“租金补贴”、“为民办实事”……

  公共住房制度为成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亮点在于拉动民生工程的公共住房保障制度。“这项旨在全方位覆盖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其经验应广泛推广。”业内人士如此评说。

  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是贯彻落实民生工程的必然要求。对此,成都市委市政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早在1999年就启动了廉租住房工作,坚持把住房解困工作列入成都“一级责任目标”来实施,在改革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住房建设中统筹规划,重点向困难群众倾斜,为千万困难家庭筑起了温馨的家园。

  成都还确定了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的三种实施方式:发放租金补贴、租金减免、提供廉租住房。作为最早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多年来,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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