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政策有望松绑 商业模式不成熟成软肋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30日08:21
一直因“不知道合不合法”而颇显尴尬的互联网电视看来有望 “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上周,有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已经就互联网电视问题开始了正面协商,并初步达成了放宽限制的共识。
这种在电视机中集成网络应用模块,插上网线就能看视频、查股票或是搜新闻的应用颇吸引眼球,但除了资质和版权因素的制约外,其仍未成型的商业模式被认为是互联网电视发展的一大软肋。
艰难的“开闸”路
早在2008年末、2009年初,互联网电视便现身市场,但其“合法身份”一直都处于“难产”状态,资质与版权问题,成为彩电制造商推广互联网电视的两大桎梏。
今年8月14日,广电总局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厂商在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时,应当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8月17日,影视数字发行商优朋普乐宣布由于TCL互联网电视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在北京市地方法院起诉惠州TCL集团。
12月初,广电总局在大力整顿BT影视网站时进一步表态,广电总局查处违规视听网站将不局限于BT下载类网站。业内认为,互联网电视可能遭受内容方面的“釜底抽薪”。
但互联网电视收获的并不是只有坏消息。8月21日,工信部旗下的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向广电总局递交了力挺互联网电视的建议书;10月,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开始制订我国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11月,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进入立项公示阶段,有望于明年出台;12月17日,广电总局与工信部首次就互联网电视召开了沟通会,初步达成了对互联网电视放宽限制的共识。
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工信部和广电部门的意见正在协调,将会出台一个文件。这一文件何时出台尚不得而知,但这一信息至少带来了向好的希望。
光明的前途
随着“开闸”曙光的出现,国内彩电厂家纷纷摩拳擦掌。康佳立即推出了一款互联网电视,并声称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在明年将占到其总销量的60%。TCL也再度加码,宣布争取在春节前,推出19英寸至24英寸的互联网电视新品。此外,TCL还高调宣布将停产40英寸以上非互联网电视,长虹也宣称明年将停产32英寸及以上的非互联网电视。
有业内人士认为,几大厂商高调宣布在主流尺寸产品线上停产非互联网电视产品,一来是宣示信心,二来则是强力推进这一概念的普及。
事实上,厂商的强硬还与彩电行业近年来艰难的发展现状有关,它们亟须一个新的盈利手段来挽救目前尴尬的业绩。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彩电行业的产值超过1200亿元,但是行业的盈利不超过80亿元。“利润已经比刀锋还要薄。”海尔集团CEO张瑞敏的这句名言已成为整个国内彩电行业的共识。
在这种情况下,工信部也对互联网电视终端的推进予以了高调鼓励。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司长肖华表示,互联网电视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产品,适合中国消费环境,为中国彩电企业赢得市场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竞争手段。
奥维咨询的监测显示,2009年三季度,中国彩电市场广义的互联网电视(即不仅具有网络接口,还包含了一切具有流媒体播放和内容增值功能的彩电)产品的市场零售比重已经超过整体液晶电视的20%,预计2010年互联网电视销量的增幅将超过50%,销量比重将会达到35%以上。
曲折的道路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互联网电视的价格比同尺寸普通平板电视贵一两千元,这使得这类产品离最终用户还有一点距离——奥维的调查显示,对互联网电视感兴趣的用户只愿意为此多付出300元。
除价格因素之外,互联网电视目前存在的诸多应用限制,也凸显出这一新兴事物的“稚嫩”。
从功能上看,目前多数厂家的互联网电视产品应用还多局限在在线观看电影、下载视频、在线看新闻、获取天气预报等几大模块上,而且其用户界面的友好程度也尚显不足。同时,出于版权方面的考虑,目前互联网电视只能在有限的预设内容中点播。
对此,家电业观察人士刘步尘告诉记者,目前的互联网电视仍然只是 “多了一个功能选择而已,本身并不具备真正的互联网属性”。他认为,数字化基础上的高清晰化才是彩电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势,彩电的网络化有着很多其他的替代方案,并非只有彩电自身集成网络设备这一条选择。
某家电连锁巨头上海区域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虽然现在搭载互联网电视功能的终端数量已经颇多,但他们并无意对此投入太大精力。“眼下消费者对此的关注度并不够高,我们推的重点自然也不在此。”该负责人说。
摸索中的商业模式
应用的改进,互动的增强、用户界面的友好化,这些其实都不算是很难的问题。让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真正感到难受的是,这个被视为“下一波发展方向”的产品创新,还根本没有建立起一个成型的商业模式。
目前,互联网电视还基本停留在卖终端硬件赚钱的阶段,由于各家企业执行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这类产品目前预置功能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都不强。
其实,并非相关企业不理解卖产品和卖服务的区别。只不过在产品推广的初期,尤其是相关政策一直不明朗的情况下,这些企业不得不充当起全能开荒者的角色。
一位国内彩电制造企业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就目前互联网电视发展的现状看,终端产品的开发已经走到了最前面,而最为关键的内容运营建设却落在了最后,这显得很不正常。
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表示,在互联网电视收费模式成形之前,其商业模式根本无法建立。
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沈健对记者坦承,互联网电视毕竟是一个新兴产品,其商业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离成熟还有很大距离。
“互联网电视商业模式的建立需要四个条件:政策明确、产业链合理分工、规模化的开放式应用、收费流程的成熟。”一位彩电厂家有关负责人说。
延伸阅读
产业链各方保持谨慎
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董年初日前撰文表示,应当将互联网电视机的生产销售与互联网电视服务分别对待。
董年初认为,目前来看,未来提供该类服务的可行模式应该是:以内容集成服务机构为主体,联合电视机生产厂商及网络运营商共同开展互联网电视服务,同时建立完善的版权监管体系和交易体系。
在政策出台之前,产业链各方均保持着低调谨慎的心态。
与国产彩电制造商一拥而上的积极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资阵营至今仍是按兵不动。三星、索尼、夏普、松下、LG等外资彩电表示,由于中国的互联网电视政策尚不明朗,企业暂不考虑互联网电视。
近日,上海众源网络旗下PPStream软件强制用户升级,不再为电视机厂商的非PC终端提供流媒体影视服务。
PPStream声明称其没有资质为互联网电视提供流媒体视频服务,PPStream没有授权任何硬件厂商生产销售具有PPStream互联网数字电视功能的硬件产品。
而迅雷COO罗为民也对记者强调称,其与创维等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的合作仅限于提供相关芯片中的技术支持,与内容运营并无任何关系。
“必须等到互联网电视有了明确的说法,三星才会决定是否大力推进互联网电视”,三星电子中国总部彩电产品营销部长李明旭认为,明确的政策以及大规模的应用,才能催生出成熟的商业模式。(徐洁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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