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热评 “钓鱼式维权”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30日10:37
12月28日,本报社会版刊出《“钓鱼式维权”引争议》后,引起全国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南方都市报等数十家媒体纷纷转载本报报道,并就此事进行了评论。
“钓鱼式维权”是谁的尴尬?
对于饱受争议的“钓鱼式维权”,红网评论认为,方先生固然“在沉默的大多数人中成了刺头,在打工者群体中没能成为维权英雄,而相关部门也不赞同他的维权方式,企业老板更认为他是碰瓷。”遭遇颇为尴尬,但“那些遭到侵害后没有钓鱼式维权甚至不知维权的打工者们,又是谁的尴尬呢?”
中国网评论也在“抨击”了一番方先生“动机不纯”的做法之后,话锋一转,指出“社会会出现"打假专业户""维权专家",使得职工的极端化维权,面临着道德与法律上的定性悖论,归根结底,离不开现行的维权机制孱弱、司法欠缺。”
该网评论认为,“与其大棒压向以绵薄之力做抗争的个体,不如抱着体恤之心,对不合理的话语秩序、体制漏洞发难。”
“钓鱼式维权”也有积极意义
大量媒体观点,都对方先生的“钓鱼式维权”持赞同意见。
《中国青年报》刊登的评论指出,“"钓鱼式维权"的好处不少:其一,可以对部分"问题企业"起到惩戒和警醒作用;其二,可以唤醒更多的劳动者站出来勇敢维权;其三,可以督促政府劳动部门查找工作漏洞,更好地落实劳动法规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类似的现象不妨多些、多些、再多些!”
《新京报》评论则认为,“"维权狂人"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必然。”
《东方今报》评论指出,对于“弱势的劳动者维权,即使有一点过的地方,也应该宽以待之。”
“钓鱼式维权”呼唤工会“亮剑”
另外,《新闻晨报》等不少媒体的评论则呼吁“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和其他维权组织也应对这种劳动者的维权之举予以支持。”
《南方都市报》刊登评论呼唤工会“亮剑”,从根本上扭转劳资博弈的悬殊力量对比,切实保障所有劳动者权益。
评论建议,“今后,我们的工会组织不妨在打工者比较集中、其合法权益受侵犯问题突出的建筑、制造等行业,以建筑公司、建筑工地或制造车间为单位,以打工者为主体组建工会,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建立地区或城市的行业工会。同时,不妨选择一些问题多发的企业,直接把工会的牌子挂到企业中,并派驻专职工作人员及时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权益。”
《时代商报》等媒体的评论认为,“从长远来看,"钓鱼式维权"还需上升至一套健全的"常态式维权"。当农民工不需旁门左道、不剑走偏锋也能维护自身的权益,那样的维权之路才可称得上是平坦。”(吕玥)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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