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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为啥要年年“双节”发禁令?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30日11:24
  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2009年12月29日新华社)

  笔者注意到,每年的元旦、春节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都要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其良苦用心可窥一斑。

  然而,虽然是“佳节年年过,警钟岁岁鸣”,却仍有一些人经不住诱惑,抱有一种侥幸心理,最终在年关“落马”。有资料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法律惩处的贪官,在“两节”期间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50%以上,而大部分贪官竟认为在节日里收礼不是受贿。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曾这样为自己辩解:“这些年来,逢年过节,总会有人前来表示一下心意,我也有时有所表示,这些都是礼尚往来,怎么能认定是受贿呢?”无独有偶,辽宁“巨贪”慕绥新在忏悔录中则表示:“我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每逢年节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做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

  可见,“节日腐败”往往披上了一层温情的面纱,正是这层温情的面纱,掩饰着贪欲、淫欲、权欲、奢欲。所以,有人说“节日到、干部倒”,这虽然有些偏激,但确实值得深思和警醒。

  也正因如此,中央纪委监察部在通知中,对领导干部有可能在节日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腐败堕落行为全部列举殆尽,从物质金钱到娱乐生活,从部门单位到个体私人,从领导自身到家属部下,都统统囊括到了进来,这些规定,无异是给各级干部设置的警戒线,它警示人们,前有地雷阵,别踩警戒线。

  我认为,要贯彻执行好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通知精神,预防“节日腐败”,既要靠禁令规范,更要从自律开始。民谣说得好:“吃了人的嘴短”,“拿了人的手软”。逢年过节,上下级,同事朋友,长辈晚辈,大家借闲暇之际拜年问好,都属人之常情,但是,身为领导干部,面对借拜年名义送上门的“红包”和贵重礼品,必须慎之又慎,做到头脑清醒,正确对待那些“糖衣炮弹”。否则,一旦发生节日腐败问题,不仅对领导干部本人仕途发展是毁灭性的,对家庭是灾难性的,更重要的是对党的事业所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

  所以,预防“节日腐败”,首先要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自觉做到面对吃请嘴不馋,面对“红包”手不伸,面对诱惑心不痒。其次要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既要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以要多深入实际搞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要抓住不放,严厉查处,一查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是收的和送的,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再次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否则,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节日腐败”之风就难以刹住。所以,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让“病菌”无处袭身,让廉政清风吹散“节日腐败”的迷雾。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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