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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孕产期妇女甲流防治指南 建议推迟怀孕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30日20:20
  中新网12月30日电 中国国家卫生部今日发布《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建议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采取避孕措施,推迟怀孕计划。

  卫生部指出,所有孕产期妇女均为甲型H1N1流感重点预防对象,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8类疾病,以及肥胖者(体重指数≥40危险度高,体重指数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更易发展成重危病例,须予以高度重视。

  卫生部建议孕产期妇女提高防治意识,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状态。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避免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必须外出时尽可能戴口罩并尽可能缩短停留时间。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告知家人与其接触时戴口罩,同时尽快就诊。

  关于孕产期妇女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相关事项,卫生部表示,孕产期妇女的家属及看护人员、从事孕产期保健的工作人员等应优先接种疫苗,孕产期妇女有关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事项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处理。

  据悉,目前中国已将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中国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2月11日表示,经专家们充分论证,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出指导意见:将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仍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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