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物伤者家属可能接受私了
慧慧父母将陪已经脑死亡的她在医院过新年,目前暂不会起诉
昨日中午,46岁的皮善明又一次走在医院到租赁房的路上。他不想回去,楼下,是女儿慧慧被钢板砸倒的现场,可他除了租赁房以外无处可去,他需要休息。十几个亲戚24小时轮流在重症监护室门口守候,大家都有些撑不住了。
今年12月27日,渝中区望龙门文化街小区31号楼,26层楼顶落下钢板,8岁的慧慧被砸中,至今躺在重症监护室,已被宣布脑死亡。
从医院回小区约有两公里路。一路上,商店挂出2010年的挂历,住户门前飘着彩色气球,小孩子穿着花花绿绿的新衣裳玩耍,一切都为迎接新年做好了准备。鲜艳的色彩让皮善明有些不适应。他、妻子,还有女儿,都将在白色的病房里等待新年。皮善明明白,新的一年,他有可能等不到女儿苏醒,唯一可以等到的,可能只是一笔赔偿金。
昨天,皮的妻子汤女士穿一件黑色棉衣,一束长发有点脏,双眼浮肿。“这个时候哪个还会在乎形象?”慧慧的哥哥两眼布满血丝,每隔几分钟就走进病房,看一眼妹妹。
前日,多起高空坠物事件的受害者家属联名写下呼吁信,恳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皮善明也签了名。对于这个要求,皮善明和亲戚们没有把握。一个亲戚说,警方表示,如果责任人不及时给付医疗费,他们将进行协调。至于之后的索赔和追究刑责,目前暂不会介入。“更多的法律问题,我们不懂,无从下手。”
慧慧的表姐对记者显得有些戒备,她说,等把新年过了,情绪平复后,再考虑起诉的问题。“这件事,有可能要私了,闹大了,拿不到赔偿金怎么办?”她犹豫着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与慧慧的家人一样,前日涪陵9楼落砖块事件受害者李俊容的丈夫冉德清也选择了暂时沉默。李俊容也被宣布脑死亡,冉德清说:“人还没落气,现在不想谈起诉的事。”记者了解到,该事故的责任方已经露面,有意私了。
律师:
追刑责还是索赔偿
一直困扰受害方
“让对方坐牢还是多拿赔偿金,这一直是困扰受害方的问题。”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剑说,发生事故后,若只是轻伤,受害方可追究责任方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也可只追究民事赔偿。在实际操作中,若选择前者,受害方的损失可能更大。因为一旦要承担刑事责任,责任方在赔偿上大多不会再积极主动,赔偿力度可能会减小。因此,很多受害方选择与责任方“私了”,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作为谈判砝码,争取更多赔偿金。
但胡剑强调,重伤以上的事故,若对方有过错,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人大代表:
政府应多些主动关怀
针对近年来多起高空坠物事件,市人大代表张维仑呼吁:“政府机关应让‘主动关怀’成为一种常态制度。”
他表示,对于高空坠物事件,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上均有法可依。但如果受害方像慧慧家人一样,法律知识较为欠缺,又对赔偿金问题存在顾虑,有关部门就应主动关怀,如提供法律援助等。
本栏稿件由记者 谈露洁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