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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3.38亿网民首先是公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31日09:54
  从本质上讲,网络民意仅仅是公民借助网络技术的进步而转变了表达形式,它本身仍是公民声音。

  昨天《中国青年报》刊发了《网民成为压力集团是国家进步的象征》一文,里面谈到中国网民正在网络上结成各种虚拟的社群,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网民作为具有舆论能量的“新意见阶层”,正在形成一个有现实影响力的虚拟“压力集团”。

  这篇文章写得很好,读完之后,意犹未尽,笔者还想补充两点:

  其一,中国网民一直就是一个意见阶层,换而言之,从多年前的第一批中国网民诞生的那天,中国网民就已经是一个意见阶层了,他们从一开始就传播信息、发表看法、反映情况,与现今的庞大网民队伍的所作所为并无多大差别。

  现在之所以有官员、媒体、专家认为中国网民成了“新意见阶层”,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中国网民真的壮大了,短短几年时间,我国网民人数已经是世界第一,由当初的“一小撮”变成了泱泱3亿多。这种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庞大的群体,让所有人都再也不能忽略其存在;二是不少人遽然感受或被迫感受到了中国网民的强大势力。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网民的发言不被重视,而这几年,在网民队伍庞大的同时也让网民的仗义执言成为民意浪潮,进而影响着政府的决策。

  就拿即将过去的2009年来说,从躲猫猫案到邓玉娇案,从梁丽案到唐福珍自焚,从70码到替谁说话的逯军等,都有网民在密切关注并进行追问。这样强大的网络民意是从未有过的。

  其二,中国网民一直就是一个“压力集团”,而不是虚拟的压力集团。换而言之,中国网民从一开始就致力于影响政策方向。虽然这个压力集团因为有关方面认知不足,而迟迟不能发挥出现实影响力,但并不因网络的虚拟性而成为虚拟的压力集团,他们只是转换了表达民意的渠道和工具———由原先的直接上访、打电话、寻求媒体、写信,转向传播更迅速的发帖、回帖、发邮件而已。

  时下,网络民意已经成为一种平常化的民意表达方式,我们更该将“网民”定位为“公民”———3.38亿中国网民首先就是3.38亿中国公民。因为从本质上讲,网络民意仅仅是公民借助网络技术的进步而转变了表达形式,它本身仍是公民声音。

  网民被定位为一个新的意见阶层和虚拟的压力集团,无非是表明人们还在过度地关注“网民”身份本身,而模糊和忽略了网民的公民身份;进而言之,政府也容易将官员对网民的重视,异化为官员对新技术的适应,这显然简化了官民互动的实质。如此,也说明不少官员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网络民意也是民意、认识到网络在发挥人民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以及反映基层群众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深刻变化,政府走群众路线自然也有了新的方式,既然民众已跃然网上,我们的政府和官员就该及时跟上,因为网络民意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压力集团。邓子庆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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