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女骗子骗得1900万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
广西新闻网
2009年12月31日10:36
广西新闻网记者 王克础 通讯员
梁锦康
女骗子刘忠云以做生意需要找人投资为借口到处“借钱”,并承诺如果有人愿意投资就会得到丰厚的利润。为了获得信任,她先是自己赔钱给别人发高额利息,后骗取大家的大量借款。12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刘忠云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投饵:高额回报
引“鱼”上钩
现年40岁的刘忠云,家住南宁市青秀区。只有高中文化的她,曾做过保险业务员,认识不少朋友。后来,她在南宁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自己做老板。但她没有把心机投到汽车租赁生意上,而是想到了时下最容易来钱的项目——炒房、代垫信用卡透支额等金融投资。缺乏资金的她脑筋一转,便虚构项目骗别人交钱。
在做业务过程中,刘忠云认识了在银行工作的梁某。有一天,刘忠云告诉梁某,她有个亲戚在消防部门做领导,商品房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办证。她的亲戚可以拿到“翡翠园”部分买房指标,但要现金交付,不能办按揭。她想做这单生意,如果对方愿意出钱投资,她每万元每月可以支付20%至50%甚至更高的利息。
梁某把这件事件告诉丈夫韦某,韦某见回报这么高,便先借给刘忠云几万元。刘忠云很讲信用,一拿到韦某的借款后,当即按当初的承诺先掏钱包返点给韦某。头几次,还款日期一到,刘忠云也都如数归还借款。
韦某夫妇偿到了甜头,也觉得投钱给刘忠云可靠,于是他们又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先后十多次共借给刘忠云600万多元。在借借还还中,刘忠云共还了98万多元给韦某夫妇,但还有500多万元却追不回来了。2007年9月份,韦某夫妇多次找刘忠云还钱,但对方却以“房子还没卖出去”等理由推托。被追多了,刘忠云干脆躲着不见韦某夫妇。
放线:编织谎言
拆东补西
韦某夫妇感觉到不对劲,便向南宁警方报案。2007年12月30日,刘忠云因涉嫌集资诈骗被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事拘留。刘忠云落网后,这起巨额诈骗案浮出了水面。在高回报的诱惑下,短短2年多时间里,有近20人找刘忠云投资生意,金额高达1900万多元。
在众多的受骗人当中,许多人也像韦某夫妇一样,刚开始都是试探着借给刘忠云几万元,刘忠云开始时也“守信”还本还息,许多人在深信不疑中越投越多,结果全被套了进去。
有的人借给刘忠云上百万元,仅收到一张随手写在纸片上的收条。轻易就拿到了钱,刘忠云也曾胆战心惊,为了不被人揭穿,她编织一个接一个的谎言。基本套路就是用新骗来的钱还旧账,再骗再还,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到底谁投了多少,外债多大,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忠云以高利息为诱饵,采取虚构项目的手续诈骗,数额高达1900万多元,构成了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集资诈骗罪罪名不当,予以纠正。12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刘忠云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对公安机关扣押刘忠云的3900多元现金及手机一部依法没收:责令刘忠云退赔韦某等17人的被骗款项。
狡辩:写有借条
不是诈骗
在休庭时,记者采访了刘忠云。
记者:你借的钱都用去哪了?
刘忠云:我没有把钱卷走,如果我不被抓,我的项目赚钱了,可以还给他们。
记者:你是一个人做项目?
刘忠云:我们是一帮人,是他们找我的,也都写有借条。别人借钱给我,我也写有借条,不是诈骗。
主办法官说,“你投资1万元,她一个月给的月息就是500元,一年算下来就有6000元,比银行的利息就高出30倍。刘忠云主要以这个为诱饵”。这名法官还提醒,目前诈骗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引用产权式返租、投资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对于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大家一定要提高识别能力,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
作者:王克础
梁锦康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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