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财政已下发补助4亿元
本报讯 市卫生局昨日通报,去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达15元/人,500多万城乡居民建起了健康档案。
我市从2007年起,免费向城市居民提供了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去年,我市农村居民首次享受政府按人均15元提供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卫生局介绍,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275.7万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130.7万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71.5万人,孕产妇产前检查45.89万人,65岁以上老人健康检查40.6万人,慢性病规范管理46.9万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3.97万人。
卫生局妇社处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央和市级财政安排的39424万元补助经费已下达到各区县,这近4亿元经费将全部用于今年为我市2800万常住人口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争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该负责人表示,这就是我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据悉,到2011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将达到每人每年20元。 记者 王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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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免费享受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3.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
4.妇女保健。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
5.老年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两年进行一次基本体检。
6.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
7.传染病防治。
8.慢性病管理。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