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位老同学约定身后捐器官
本报讯(戴 凛) 株洲南方公司5名公益老人约定,去世后将捐献所有能够使用的器官。为了让大家“监督”,日前他们还写成倡议书,贴在小区的宣传栏内。
决定百年后都捐“零部件”
“死了之后,全身上下内外,凡可用的‘零部件’一律捐献,借他人之身继续存活。无用的付之一炬,骨灰填坑植树,借枝叶常青,借花果流芳。”在倡议书中,他们这样写道。
周凤翱、陆锦邱、谭伯鳌、徐朝泗、李腾芳是株洲南方公司退休老职工,同是50多年前的老同学。退休后,他们仍旧喜欢读书看报,自己也写写文章、编编书。提出此建议的徐朝泗说:“我们虽然都曾努力工作,但仍感自己对社会做的贡献不多,希望在百年之后还能为社会留下一些什么。我的这一想法很快便得到几位朋友的一致认可。我们不抽烟、不喝酒,多少年也没生过病,所以这身体的零部件应该还不错。”
得知父亲身后想要捐献器官,他们的子女大都表示“不赞成也不反对,尊重父亲的选择”。
省内捐不了就去省外捐
陆锦邱介绍,为了谈好身后器官捐赠的事宜,他联系上了株洲市红十字会。不过工作人员告诉他,湖南省现在还没有关于器官捐赠的法律法规,因此无法实施器官捐赠,这不免让他有些失望。当他听说江西、广东等省市可以进行捐赠时,便又来了精神。他马上联系上了江西省红十字会,然而对方听说陆老他们家在湖南,认为难以操作。“不要你们来办手续,我们自己送上门来,总可以吧?”陆老和几个同学一商量,决定亲自去江西省红十字会,一起去填写申请报告,并做一次全面体检,以后则定期向江西省红十字会寄送体检报告。这下子,对方欣然同意了。
“天气转暖了就去江西,我们说到做到。”几位老人笑着表示,去江西就当是一次旅游,又完成了自己的一大心愿,两全其美。 (株洲晚报 供稿)
《长沙晚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