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骗14次诈得666万
一团伙租别墅奔驰、找小姐扮秘书诈骗“有钱人”
以每天2000元的价格租来奔驰,以1000元出台费找来坐台小姐假扮秘书,再租一套别墅,钦某春就这样精心策划了陷阱,以12%~18%的高息做诱饵,专门请“有钱人”入瓮。
“有钱人”许某全就落入了这个陷阱,本来想着放高利贷赚点钱,不想贪心之下连续被骗了14次,共666.6万元。
近日,东莞中院终审判决,钦某春获刑15年,处以罚金20万元,其他7名同伙被判3年至13年不等的刑期。
文\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李慧琳
车行经理结伙诈骗
钦某春现年41岁,在东莞一家车行担任执行经理,放着正经工作不做,却走上了一条“快速生财”之路。
法院查明,从2007年8月开始,钦某春和蔡某溢、陈某德密谋,由蔡某溢充当“人头”(借款人),陈某德充当担保,钦某春找人伪造证件,对“有钱人”许某全实施诈骗。
2007年8月21日,经钦某春介绍,蔡某溢、陈某德以资金周转为由,用伪造的东莞某五金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做担保,向许某全借款33万余元。扣除利息后,3人实际骗取许某全29万元。
2007年9月10日,蔡某溢又冒充东莞市长安镇霄边大道一栋房屋的业主,由钦某春找人伪造房产证作为担保,再次向许某全“借款”20万元。在扣除利息后,实得赃款18.3万元,3人进行瓜分。
钦某春等人看到许某全很好骗,就不断找来“人头”,用伪造的产权证明和高息做诱饵,把黑手多次伸向许某全。
找小姐扮秘书骗84万
为取得许某全的信任,钦某春等人行骗手法更加大胆更加花样百出。
据钦某春供述,2008年春节前,同伙赵某辉打电话给他称很缺钱,叫他找公司或“人头”向许某全借款。经过商量,钦某春等人找到朋友吴某隆做“人头”借款。
为了取得许某全的信任,钦某春以每天2000元的价格租了一辆奔驰轿车,又以1000元出台费找来坐台小姐小芳扮秘书。钦某春还在石龙镇租了一栋别墅,并根据别墅的情况画了平面图,钦成春“将房子布置得像家一样”,随后办了假房产证。
钦某春又教吴某隆行骗的细节,让他自称中央电视台11频道的导演,以拍片需要资金为由向许某全借钱。
2007年12月初,赵某辉约许某全到别墅,按照事先的“彩排”,吴某隆开口向许某全借100万元,扣除利息、手续费后,骗得84万元。
主犯入狱15年
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钦某春等8人在虎门、厚街、常平等多个地方,利用假的房产证或假的工厂所有权等做抵押担保,向许某全借款诈骗作案共14次,涉案金额达666.6万元。其中,钦某春参与诈骗作案14次,诈骗未归还的金额共计464.01万元。2008年6月至10月期间,钦某春等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2009年12月15日,东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钦某春有期徒刑15年,处以罚金20万元,其他7名同伙分别被判处3年至13年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