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景均:反腐倡廉建设2009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06日10:13
邵景均,男,汉族,中央纪委研究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部监察专员,研究员
2009年,中国人民隆重、热烈地庆祝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并以此为动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2009年的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党全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狠抓中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党中央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
2009年1月,十七届中央纪委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到会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他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开展对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第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既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决不让不正之风蔓延,又要针对多发性、苗头性问题建章立制,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主要是: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和任务。
按照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确定了2009年具体的工作任务:(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八)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月24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议会上提出2009年要重点抓好的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落实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有效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四是政府带头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会议决定,2010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境)。
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决定》指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系列重要决策,是从当前国情、党情的实际出发作出的正确决策,有效保证了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顺利进行。二、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任务胜利实现
反腐倡廉建设不能脱离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单独进行,必须融入到发展大局的实践中去,在推进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同时,也推进反腐倡廉自身的建设。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我们砥砺奋进、经受严峻考验的一年。面对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和自然灾害频发等困难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准确判断、果断决策、从容应对,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在国际金融严重动荡、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全党全国坚定信心、共度时艰,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我国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不断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为经济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2008年底,中央纪委、监察部按照中央要求,把加强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2009年两项“重点任务”的第一项,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先后派出两批各24个中央检查组深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对2008年新增1000亿元和2009年新增2000亿元中央投资落实情况,进行了三轮认真细致的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也结合实际开展了监督检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有效防止了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推动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2009年5月,中央纪委对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检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要求把抓好整改与严格执纪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把集中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之后,中央纪委又对督促整改问题、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执行纪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对中央投资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两万多件、环保违法违规案件一千多件;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三、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9年中央纪委确定的另一项“重点任务”,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这一任务是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年初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的。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首先是从学习教育入手的。2009年,全党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继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加强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界限,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多的党员干部认识到以权谋私的可鄙、可恶,认识到腐败不论对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还是对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睦生活,都是不该、不值的愚蠢行为,从而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教育和有关制度建设及监督工作,2009年解决了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的规定,各地各部门严格控制一般性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确保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得到较大幅度的压缩,减少了团组数和人数;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许多地方对公务用车进行重新核算,编制成册,严格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比往年降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两年内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据初步统计,2009年130个中央部门压缩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近6亿元,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压缩150多亿元。
2009年初,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重点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一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这五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全国有近2万名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查处违纪人员一千多人。“小金库”专项治理购置取得阶段性成果,仅自查上报“小金库”资金就达30多亿元。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大,惩治更加有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200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7196件,结案452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583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2060人。严肃查处了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等大案要案,对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宋勇、李堂堂、黄瑶等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继续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全年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一万余件,涉案金额20多亿元。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方面,进一步健全了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了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注意形成整体合力。进入2009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手建立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继续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总的看,在查办案件工作方面,大案要案的查处有了新突破,在服务大局上有了新拓展,在能力水平上有了新提高,在统筹协调上有了新进展,在发挥治本功能上有了新举措。五、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纠风工作列为六项主要工作之一,纠风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是最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全国纠风工作重点部署了8项任务,重点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监管等。一年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寓防风于成风之前,寓建设于纠正之中,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一方面,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和责任部门,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教育、卫生、涉农、治理公路“三乱”、“四项资金”监管、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如,公安部对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和违规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等“两个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安监总局加强对安全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监督;税务总局对在推广税控器具中用行政手段指定品牌产品、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强行指定税务代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科技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监管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查处科研不端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电信企业认真解决电信“霸王条款”、信息服务诱骗消费和网间通信质量低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009年纠风工作具有显著特点。一是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与收费行为等新增专项治理任务,重点在抓好试点、探索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上下功夫;对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等长期治理项目,重点在运用好已有的成功办法、抓好现有政策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对于卫生、公路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治理,重点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对于“四项资金”监管等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着力在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二是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基层纠风工作是整个纠风工作的基础,各级纠风办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在基层得到落实。三是积极创新专项治理方法。各地在继续坚持走纠正、建设、评议、改革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路子,以及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监督检查、典型引路、源头防治等方法的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努力在防治对策研究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找准症结,力求突破;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防风于未发,纠风于初始。六、注重反腐倡廉建设法律化、制度化,法规制度建设成效明显
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中,制度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体现。2009年,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等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一批法规文件,确保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开展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制度、信访举报法规制度、案件检查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促进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全面与重点、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形成内外衔接、上下配套、结构合理、体例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质量和水平。这一年,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起草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一大批反腐倡廉制度措施。
2009年5月2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三项法规。6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这四个文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完善巡视工作制度,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必然要求。实施《巡视工作条例》,对于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是增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但现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只有原则规定,缺少具体规范,对失职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的安排、使用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在实践中掌握不一。为规范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代中央起草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送审稿)。实施《暂行规定》,有利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承担着管理国有资产、指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职责,能否做到严格自律、正确行使权力,直接关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实施《若干规定》,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中央纪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等有关部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代中央起草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送审稿)。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赞成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治理工作重点是认真进行自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深化改革、坚决查办案件。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七、深化改革,强化监督,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注重预防”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2009年,全党各级组织和政府各部门紧紧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从整体上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2009年国家预防腐败局确定了三方面工作重点:第一,继续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政策引导。第二,加大社会领域的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倡导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在预防腐败中的社会责任,致力于社会诚信建设,为预防腐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三,建立一个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认真剖析已查办的大案要案,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执法和项目审评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预警,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重复出现同样的问题,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经过一年的努力,这三方面的工作都有明显的进展。
预防腐败工作的关键,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防止权力滥用。2009年,全党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继续探索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和单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全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达100多万人次,开展诫勉谈话近8万人次。许多地方党委常委会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各地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巡视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领导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巡视程序和方式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了巡视成效。中央巡视组完成了对6个省(区、市)、4家中央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巡视,各省(区、市)继续对所辖地区和单位开展巡视,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水平不断提高。中央和地方继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继续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深化改革,继续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2009年,中央和地方继续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探索,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公正司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健全金融市场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有效防止和严厉惩处利用证券市场和资本运作等手段进行腐败活动。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要求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预防腐败涉及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通过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反腐倡廉建设牢固的基础工程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监督机关,是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参谋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和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中央部委及有关中央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圆满完成,基本达到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的。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中央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同时,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专门召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座谈会和主题实践活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是深入开展向优秀纪委书记王瑛同志学习活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出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通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一次生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形成了学先进、讲奉献、创佳绩的良好风尚。
三是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针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县级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除常规的培训外,经中央批准,上半年中央纪委对全国2000多名县纪委书记分3期进行集中培训,这在我们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史上是第一次。这次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广大县纪委书记普遍反映受到一次良好的学习教育,必将对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成绩是巨大的,但是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问题依然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在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一年继续开拓创新,一方面按照计划抓紧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加快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的决策,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那些突出问题和新问题,争取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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