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单亲委托亲子鉴定数增加 “父子”组合居多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07日11:35
昨日,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对2009年处理的亲子鉴定委托数进行了“年终盘点”。其中有来自中山的十余个领养家庭集体做鉴定,占了该所一年总鉴定申请的5%左右。
去年该所共接到亲子鉴定申请近300个,其中司法委托与因私委托各占半壁江山。在因私委托中,羊水鉴定较去年略有减少,单亲委托却从2008年的45%增加到53%。
领养家庭为何集体做鉴定?
为何会出现领养家庭集体做鉴定的现象?该所主任法医师黎青解释,根据国家政策,领养子女的家庭须做亲子鉴定以证明该孩子非亲生,以杜绝某些家庭违背计划生育国策将超生的孩子“变身”为领养孩子的行为。
黎青介绍说,完成亲子鉴定程序的家庭可给领养孩子办理入户手续,让孩子的身份合法化,因此鉴定所的鉴定程序十分严格,为了防止冒名顶替,医院在给领养家庭做亲子鉴定时还会收集当事人的指纹并拍照留底。
怀孕妈妈做羊水鉴定的少了
去年,羊水鉴定申请从2008年的54例减少到了51例。黎青解释,做羊水鉴定是为了确定孩子的父亲,是女方在同一时期与超过一人发生了性关系导致怀孕,无法判断孩子生父时选择的鉴定方法。
黎青告诉记者,鉴定所去年接到了一位嫁给外国人的女子的鉴定申请,“她与一名中国男子发生过关系,因此担心孩子不是现任丈夫的,就来做鉴定。”黎青说,对这种异国婚姻而言,孩子是谁的根本无法蒙混过关,当事人“冒不起这个险”,必须做鉴定。
“爸爸带孩子来的多了”
2009年一年中,“二联体亲子鉴定”的申请较前年增加了8%。“所谓二联体,就是仅有父方或母方带孩子做鉴定,另一方有可能不知情。”黎青介绍,这种单亲鉴定常以“父亲与孩子”的组合居多,鉴定的结果也常是“好消息”。
但也有父亲在知道结果后大失所望的。黎青讲述,去年一名60多岁的男子领着自己约4岁大的孩子来做鉴定,结果显示孩子并非其亲生。(曹斯葛峰)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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