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到处发布裸照威胁前女友复合
25岁女文员遭遇如此骚扰,她到底该怎么办?
昨晨9点,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刚打开渝中区解放西路225号办公室的门,就来了一位求助的姑娘。
“求求你帮帮我,我这几天都想自杀了……”姑娘一进门就开始哭,她说,自己现在最怕听到手机响,手机一响就总觉得自己一辈子已经毁了。
一个普通的手机何以让她如此害怕?王刚倒了杯水,让她坐下慢慢说……
坚持分手
男友威胁发裸照
姑娘叫施诗,今年25岁,家住南岸,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
1年半前,施诗通过网络认识了27岁的成都男子田文华,两人感觉投缘,确定恋爱关系。
2个月后,田来重庆看施诗。“他来看我,肯定不可能让他花钱住旅馆。”施诗说,就这样,他们住到了一起。去年春节前,原在一私营企业开车的田文华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中间有1个多月空当,更是到重庆和施诗过起同居生活。“期间,有天趁我睡着时,他拍下了我的裸照。”施诗说,自己发现后要求删除,田一口答应,说空了就删,施诗便没再在意。
相处久了,施诗发现田不像自己最初以为的那么好。去年国庆前,她发现田在QQ上跟其他几个女子关系暧昧,大吵之后,两人同意分手。
本以为这段恋情只是一段插曲,已经远去,但两个月后,田文华却突然在QQ上向施诗提出和好的请求。不能容忍花心男人的施断然拒绝,没想到从此以后生活就失去安宁。
圣诞节当天,多次求和不成的田恼羞成怒,一个电话打过来:“你真不愿意跟我和好?你会后悔的!”随后,施诗收到田的彩信,竟是去年拍下的裸照——原来,田根本没有删除那些照片。
电话轰炸
逼得女子要疯掉
看到彩信,施诗脑子“轰”一声变得一片空白,她担心田真会将照片传出去,后来再接到田电话时,不敢再像之前一样态度坚决地拒绝,只能模棱两可言语含糊用起“拖”字决,希望田只是一时冲动的想法。
但施诗错了,拖没用,两人谈判没用,找朋友做工作也没用,去年12月28日,依然没得到女友肯定答复的田文华开始每天进行短信和电话轰炸:“如果不怕别人看到你这些照片的话,你就坚持跟我分手吧!”“**,你自己想清楚后果!”施诗说,最近10天,每天都会收到田上十条类似威胁短信。如今,只要电话一响,她就神经紧张,生怕是有人告诉自己看到裸照的事。
元旦节时,田更是给施诗下了最后通牒:再给你十天时间,如果不跟我和好,你等着瞧!
求助无门
我是不是只有屈从?
父母眼里一直是乖乖女的施诗,担心身边有人看到短信知道这段丑闻,最初,她总是及时把田的短信删掉。后来,实在受不了折磨的她,把这事告诉了家住南岸区白鹤路105号的好友王婷。
“他这样威胁是违法!去告他!”在王婷提醒下,施诗开始保留短信证据,向警察朋友和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咨询,希望受到警方保护。但结果让她很失望,派出所称,对方只是语言上说说,并没付诸行动,目前无法立案制裁田文华。
警方无法制裁,法律是否可提供帮助?昨日,通过朋友介绍,施诗又在王婷陪伴下找到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但律师的回答与派出所大同小异:法律不惩罚思想,只管制行为,因为田尚未付诸公布裸照的行动,无法起诉他。
昨日,记者在施诗手机上看到,来自田文华的短信已经有30多条,言语极其粗俗,威胁味道很明显:“再不复答我,我就把照片发给我的同事。”“只有4天了,你等着看吧!”……记者拨通田文华电话,欲与之沟通,但刚说明来意,田便抛下一句:“这是我们两人的事,你旁边人别管那么多!”挂了电话。
“我该怎么办?”走出律师事务所,施诗哭得更厉害,“难道只有坐等严重后果出现?”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记者 张一叶
各方支招
施诗究竟还能怎么办?记者请教了各方高人,为她支招。
以暴制暴
对这种人,只有“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他威胁你,你也可以威胁他!
他用裸照威胁你,你就可以用他的安全威胁他:只要你敢发照片,你和家人也等着看后果!同时,甚至可以找他害怕的人时不时去找他,既然法律只惩罚行为,管不了威胁这种思想上的事情,我也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天天骚扰他威胁他,让他主动投降。
将计就计
这种事情最好还是不要硬碰硬,逼急了他真把照片发出来对女的还是不好。干这事,得讲究技巧,来点有技术含量的。
可以先假装跟他和好,取得他信任后接近他,如果能找机会彻底删除裸照最好。实在不行,也可以在接近的过程中,抓到对方把柄,比如同样可以拍摄对方裸照等,然后以此跟对方抗衡。
威慑警告
法律对这种仅仅停留在语言上的威胁无法进行惩罚,这就叫法不诛心。
但如果裸照真的公布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最高的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施诗可以把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告知对方,让他知道后果,用法律威慑他,让他停止。现在,施诗能做的,就是保留短信,对通话进行录音,先把这些证据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