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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乙肝携带者状告省卫生厅 维权仍艰难(图)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10年01月07日13:45

                        李华在法院门前展示诉状。 本报记者 廖雯颖 摄

  记者 廖雯颖

  本报济南1月6日讯 6日上午,济南某高校学生、乙肝病毒携带者李华(化名)将一纸行政诉讼状递交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山东省卫生厅和省疾病防疫控制中心不按国家法律规定颁给他食品行业工作健康证。法院已经接受诉状,将于审核后决定是否立案。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去年11月20日,济南两位乙肝病毒携带者李华和丁宁(化名)前往省疾控中心体检,希望能够顺利获得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山东第一证”,李华做了体检,丁宁却被告知“我们没有接到省卫生厅下达的新的执行规定,现在乙肝病毒携带者还不能申请健康证”,体检申请也遭拒绝。12月3日,李华前往省疾控中心领取体检结果,也被拒绝办证。

  对此,李华和丁宁都感到非常气愤。李华表示,既然新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省里不能以省内法规与新法冲突为由拒绝他的办证申请。“现在已经有十几个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拿到食品健康证了,证明我们有权利从事食品行业,山东省疾控中心为什么还不给办证?卫生厅为什么不及时修改法规适应新法?”李华决定起诉行政不作为的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

  李华告诉记者,起诉省卫生厅和疾控中心并非意气用事,也不是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我学的专业和求职方向跟食品完全没有关系,申请健康证并不是为了将来干这行,只是想消除社会上对我们乙肝人群的歧视,捍卫我们的权益。”李华表示,从申请办证到起诉,很多山东的乙肝“战友”一直对此事保持关注,也都对他很支持。

  乙肝维权破坚冰

  2009年9月,一直致力于乙肝维权的浙江大学学生雷闯,在杭州申领到了从事食品卫生行业的健康证明,此事被中国"肝友"视为维权的突破性胜利。

  此后,安徽合肥周宗全、重庆李刚、江苏南京陈雪(化名)等乙肝病毒携带者也都先后拿到食品健康证。2009年岁末,卫生部表示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让人再度听到了乙肝歧视问题的"破冰之音"。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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