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赵艳红)记者今天获悉,2009年全国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占查处总数的13.5%,罚款处罚31.3万人次,暂扣驾驶证28万本,行政拘留3.8万人次。
2009年年初以来,在杭州、南京和成都一些城市连续发生了酒后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公安部决定自2009年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活动。
刘钊介绍,酒后驾驶损害很大,可以降低人的视觉、听觉。驾驶者在酒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或者无法根据道路的情况来判断是否踩刹车、减速、加速、转向等等,出交通事故的机率是很大的。
据统计,2008年我国共发生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7518起,造成3060人死亡,784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800余万元。还有医学统计表明,驾驶人酒后发生机率是正常情况下的16倍,所以饮酒后驾驶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
刘钊介绍,专项活动从8月15日开始,全国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做了大密度、高频率的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一是大量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得到查处。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占查处总数的13.5%,罚款处罚31.3万人次,暂扣驾驶证28万本,行政拘留3.8万人次。
二是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2.7%、36.6%。在短短的4个月死亡人数减少将近400人,很好的挽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
三是酒后不开车的意识深入人心。在依法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大力宣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抵制和谴责酒后驾驶的社会氛围。大家都能感觉到,目前亲友聚会,劝驾驶人喝酒的少了,而劝不要酒后开车的多了,以往拿酒后驾驶当儿戏的人也“规矩”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