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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注十名中国实习生讨薪事件 日社长终低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08日10:11

  日本TBS电视台分别采访了10名研修生、所在企业“健阳”株式会社社长后,于1月7日晚黄金时段播出这条新闻,引起很大社会反响。(日本新华侨报网图片)

  

  十名中国研修生在岁末年初向日本企业老板讨薪,受到日本主流媒体关注。(日本新华侨报网图片)

  中新网北京1月8日电(王海波) 在日10名中国实习生“讨薪事件”引起了中日两国诸多方面的关注。通过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日本主流媒体以及当地华文媒体的共同努力与交涉,日本企业“健阳”株式会社社长宫地聪1月7日下午终于同意向10名实习生支付所欠工资。

  事件回顾:

  2009年12月30日,正是日本家家户户忙着过年的时候,10名来自中国东北的在日实习生却在他们的住地打出中日双语横幅——“我们也想过个好年,但日本老板欠我钱!”据悉,日本公司拖欠10名实习生的工资总额近70多万人民币,每人被拖欠7万~9万不等。

  据了解,2007年1月,这10名中国实习生到日本“健阳”株式会社实习,他们都与这家公司签有雇用契约,写明每月工资13.5万日元(约人民币9900元)。但从2009年1月开始,公司就没有正常支付工资。

  当10名中国实习生讨要工资没有结果,不得不前往立川劳动基准监督署投诉时,这家公司的一家营业所负责人藤原明说:“既然你们都去劳动基准监督署了,你们就不要来上班了。”从9月3日到11月9日,他们都没有继续工作。

  10名中国实习生当中年龄最大的27岁,最小的23岁。实习生韩铁成说:“现在,我们每天只是吃一顿饭,而且还是吃不饱的……我的心里很酸很痛,更有说不出来的饿,我不会饿死在日本吧?……我们期望着公道早日到来。”

  事件进展:

  通过日本华文媒体《日本新华侨报》对此事件的关注与帮助,10名中国实习生找到中方派遣公司和日本中介工会,最后找到了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并且接受了中国大使馆的建议——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日本新华侨通信社顾问律师中岛贤悟和日本新华侨法务事务所决定携手为10名中国实习生来打这场官司,律师表示:“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这是劳动者的权益,也是法律的规定。为了维护中国劳动者的权益,也为了维护日本法律的尊严,我愿意帮助他们来打这场官司。”

  新年第一天,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与中国公司驻日本事务所等代表看望了这些被拖欠工资的实习生。据悉,崔天凯大使得知这件事情后非常重视,亲自签发“急件”,要求各个部门立即协调。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总领事许泽友表示,使馆将寻求中国实习生向日方公司讨薪事件的妥善、合理解决。1月7日下午,10名在日中国实习生在《日本新华侨报》编辑部举行了“维护中国实习生合法权益紧急记者会见”。日本共同社、时事通信社、《朝日新闻》、《每日新闻》、TBS电视台等日本主流媒体都派记者前来采访。同时,中国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分别在1月5日和1月6日晚上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

  同日下午,中方两家派遣公司——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新侨境外就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也前往“健阳”株式会社,与该社社长宫地聪就10名中国实习生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严正交涉。经过中方晓以利害的反复工作,宫地聪终于同意:第一,1月8日向十名中国实习生每人支付5万日元。第二,对1月30日回国的5名中国实习生,在他们回国的时候进行支付。第三,对还有一年雇用期的5名中国实习生,2月8日进行结算后支付。第四,如果拖延了,每月增加支付3%的利息。

  为中国实习生打官司的中岛贤悟律师表示,宫地聪社长此前也曾经前写过“誓约书”,表示要支付欠发中国实习生的工资,但事后并没有兑现。这次,他的承诺能否实现,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我们要继续保持用法律手段维护中国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事件分析:

  目前,在日本的外国研修生、实习生约有20万人,其中七八成是中国人。研修生、实习生支撑着日本“3K”(险、脏、累)产业的底边,如福井县的纤维和纤维制衣业,全靠外国研修生、实习生支撑;约1800名外国研修生分布在县内64个企业中,其中90%以上是中国研修生、实习生。北海道是全国缝制业和水产业集中的地方,有占全国41%的制衣企业和占65%的水产加工企业,现在日本年轻人对这样的工作不热心,企业募集不到日本员工,只好依靠以外国研修生、实习生支撑。

  这次拖欠中国实习生工资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随着在日本中国研修生的增多,带来了三个普遍性问题:一是研修和实习期间的补助及工资低廉。每月工资只是同工种日本人的1/4左右;二是企业克扣和欠发工资的现象较严重。日本政府规定,夜间加班和节假日加班都要按小时工资乘以125%计算,但现实中执行并不是那么严格。一方面企业在忙时让实习生拼命加班,一方面又尽量克扣加班费,有时连基本工资都保证不了;三是限制研修生人身自由的情况比较普遍。中国研修生到日本后,雇用企业以各种名目限制他们的活动自由。比如说,以防止“蒸发”为由将研修生护照强行收起保管;以管理研修生的工资不被胡乱花掉为由,不把工资直接发到本人手里;以保证研修生不出现交通事故为由,禁止研修生外出等。

  这些现象甚至在世界上引起很大反响。如在美国政府2007年的一份报告中就曾指出,日本接收研修生、技能生的情况实际上是属驱使奴隶般的“强制劳动”。

  此外,还有许多不良现象,如性骚扰、精神上的欺负和歧视等,这些都引起了研修生的强烈不满,与企业之间关系十分紧张。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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