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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选举结余账目混乱 法院传多位证人难厘清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0年01月09日09:23
  中国台湾网1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水扁案,8日进行首次证人诘问程序。陈水扁两度竞选台北市长,替他管理选举财务的黄维生,作证称陈水扁两次选举合计有四到六千万元的选举结余款,惟对相关的银行账户、保管箱及何人记账,都称不记得,检方当庭质疑不合常情。

  陈水扁抱病撑到庭审结束

  为厘清公务费案,昨天法院原传唤苏志诚、林文渊、陈心怡、黄维生、刘世忠、苏妍妃等六名证人,调查陈水扁家是否真有很多选举结余款,汇往海外款项是否非贪污所得。因诘问时间过长,合议庭命陈心怡、刘世忠改到2月5日再作证。

  陈水扁四天前得了肠胃炎,吃了抗生素,情况虽获控制,开庭时很疲倦,惟仍撑到庭讯结束。吴淑珍则因寒流来袭,身体不舒服,临时请假,审判长谕知吴淑珍的律师不论请假与否,最好7天前通知,以便安排台大医疗团队到场。

  李登辉亲信称李使用机密费程序无瑕疵

  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时负责替陈水扁管理财务的前台湾中钢董事长林文渊,8日晚间在台湾“高院”作证时称,他只负责控管预算,选举的钱实际都是吴淑珍在管,他都没有看到钱,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应该都有结余款,但金额多少他不知道。

  前李登辉办公室主任苏志诚昨日作证时称,他负责保管的机密费,都用领据请领,完全依规定行事,“我们那个时代对钱非常小心,公用、私用分得很清楚。”

  苏志诚表示,他依会计处告知,每个月领取约一百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机密费后,就放到办公室的保险箱,听李登辉的指示,决定怎么用,李登辉办公室会计长告诉他,机密费不必检具单据核销,也不用保管单据,只要对李登辉负责就好。

  诘问到最后,陈水扁亲自问林文渊,“你不是告诉我,2000年选举经费控制的很好,有结余款3亿在吴淑珍那边?”林文渊说,他认为有结余款,但他不知确实的数字,他只有控管选举经费,吴淑珍有告诉他,钱绝对够,放心去选举。既然吴淑珍告诉他这样,应该是有结余款。

  陈水扁幕后金主证词不合常理

  曾经是陈水扁选举幕后金主的黄维生证称,陈水扁一向不管钱,1994年台北市长选举结余款约1500万到2000万元左右,1998年选举则有三、四千万元。两次选举结束,他都开车将结余款现金送到民生寓所交给吴淑珍。

  黄维生也证称,2002到2003年间,陈水扁曾向他借450万元,2007年底还清。陈水扁则说,借钱是因为推动“机密外交”钱不够,后来用公务费还给黄维生。

  黄维生说,他负责保管现金,钱都放在家或竞选总部附近向银行临时租借的保管箱。检察官及法官都问,选举时的帐是谁管?以谁的名义到银行开户、租保管箱、选举开支付款谁决定?黄都回答“不记得了,是义工负责。”

  检方质疑黄维生的说法不合常情,而陈水扁则辩称黄维生证词实在,还说他一直在选举,除1981年台北市议员选举用自己钱,其余全靠募款与政治献金,会累积选举结余款很正常,一审推定海外巨额汇款是贪污所得,显然谬误。(陈佳慧)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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