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蔚县原县委书记县长因瞒报矿难事故被判刑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0日06:32
据新华社石家庄1月9日电(记者朱峰、霍小龙)河北省政府9日通报了2008年发生的蔚县李家洼煤矿瞒报事故查处情况,目前已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7名处级干部,17名科级以下干部。蔚县原县委书记李宏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原县长祁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原副县长王凤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河北省政府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2008年7月14日,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核实,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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