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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楼市调控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2010年01月10日23:42

  来源:上海商报

  社评

  楼市调控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提要:在中国,再也没有一个产业像房地产业这样让人爱恨交加,饱受争议了。市场不好,天下着急;市场大好,天下也急。这个市场太年轻,而我们想在这个市场索取的东西又太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这个通知是一份正确理解中国房产市场的发展和任务的纲领性文件,供应和需求、投资和风险、市场监管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这些牵涉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诸多方面,通知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举措。相信随着通知的贯彻落实,沉疴已久、积怨已深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将有所改观。

  通知第一条开宗明义:“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这就很有针对性,目标明确地以加大、加快普通型商住房的供应,缓解最近以来房价上涨过猛的问题。

  关于房价的调控和监管,除了保障供应之外,通知还强调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所有这些,都是政府伸出有形之手,针对市场交易的现状施加政府影响力。

  房地产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它之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不过是最近十来年的事情。国办的这份通知可以视为中央政府对现状的总结和对未来的期望,但想据此一劳永逸地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问题,显然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比如,通知提出,要在保障市场有效供应的基础上,合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是,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来说,要在这两者之间实现均衡,无疑是世界性难题。

  地产大规模供应和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参考。商品房和可供商品房开发土地的大规模供应,并不能保证地产价格波动保持合理趋势,也不能保证不出现地产泡沫。美国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明白的例子。因此,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能指望以一份通知来解决所有问题,也不能指望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国办通知并没有回避这些疑难。除了在保障供应和监管风险两个方面,政府伸出了有形、有力之手外,还在货币政策和税收的角度上,加大了力度,比如对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明确必须不低于40%。但众所皆知,央行和银监会在这个问题上从来没有松过口,商品房价格却照样居高不下。当然,国办的重申并非不严肃,其实是在强调积极利用货币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推动商业银行针对不同的购房需求,实施差别化的信贷金融服务。通知中反复强调,“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这与差别化的信贷金融服务是一脉相承的。这是中国房地产的发展目标,但它也显示了政府目标和现实困境之间的距离。

  在中国,再也没有一个产业像房地产业这样让人爱恨交加,饱受争议了。市场不好,天下着急;市场大好,天下也急。这个市场太年轻,而我们想在这个市场索取的东西又太多。地产商希望赚钱,消费者希望买价格便宜的好房子,投资人希望通过地产市场保值增值,地方政府希望获取更多的税费,而中央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的期望也不小,既觉得应该通过地产市场让中国人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财产性收入增加,又期望以房地产市场拉动中国的经济。

  居者有其屋的国民福利放大了房地产业不能承担的道德考量,扭曲了房地产和中国经济发展关系。但谁为因何是果?国办这份通知没有给我们提供现成的答案,但很显然,这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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