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演奏名家因性爱录像遭敲诈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11日08:38
男子贾某得知女友与她的知名乐器演奏家老师有不正当关系后,和女友合谋拍下了性爱录像。随后以登报公开进行要挟,敲诈勒索演奏家6万元。记者今日获悉,贾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及盗窃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
47岁的男子贾某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刑事处罚。2003年才刑满释放。此后,他找了个年轻的女朋友彤彤(化名),并开始同居。此后他从女友口中得知,女友竟和其老师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对方还是一位年届花甲的知名乐器演奏家。贾某供述称,2006年11月间,他和女友商量将其与老师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录下来,留个证据。彤彤也答应了下来。随后,在彤彤的住所内,贾某事先将摄像机设置在床对面的衣柜里,先后两次录下了彤彤和老师发生性关系的画面。
彤彤的老师说,2007年春节后,他接到了自称彤彤小姨夫“张龙”的电话,称“彤彤曾试图服药自杀”,并要求他承担责任。2007年6月间,他和这个“张龙”见了面,“张龙”自称是报社记者,张嘴就向其索要彤彤母亲的医药费,否则就威胁把他和彤彤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刊登在北京的报纸上。这个“张龙”正是贾某。
为了掩盖丑事,彤彤的老师被迫同意给钱,几天后在德胜门附近的一个花园内,给了“张龙”2万元。没想到对方并不肯善罢甘休。彤彤的老师说,同年8月至12月间,他又两次给了“张龙”4万元。2008年春节后,“张龙”又打来电话,称其已雇人拍摄了性爱录像,并要在网络上予以公布,甚至威胁他要将录像光盘交给其家属,强迫其出具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在“张龙”兑现这张欠条时,被民警抓获。事后,警方在贾某的暂住地起获了3张彤彤与老师发生关系的录像光盘。
对于贾某和女友合谋敲诈勒索的行为,法院予以确认。此外,法院还查明,早在2004年,贾某就伙同他人在辽宁老家,先后两次撬锁入室盗窃电视机、首饰、现金等财物。
法院认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还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贾某因盗窃被判刑,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法院两罪并罚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4万元。(记者孙莹)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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