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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回复网友反映村官安置费未发问题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11日17:22
  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今天,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发来新一批网友留言回复,就人民网网友近期致连维良书记、郭洪昌市长反映大学生村官安置费未发问题的留言作出回复。

  早前回复消息:

  洛阳市政府关于网民反映大学生村官安置费未发问题的情况说明

  【网民“09大学生村官”留言】

  我是今年新录用的偃师大学生村官,至今已上班快两个月,报名前承诺的1500元安置费至今尚未发放。

  接网友反映问题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偃师市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下:

  2009年洛阳市新招录大学生村干部184名(不含诸葛、李村),按照省、洛阳市有关规定,每人应发放安置费1500元,省、市、县需分别配套资金1000元、250元、250元。安置费未发放的原因:一是省财政配套资金没有下拨;二是洛阳市财政配套资金12月30日下拨至偃师市财政局,资金正在办理之中;三是偃师市财政配套资金已列入2010年偃师市财政预算,资金正在办理之中。

  综合以上因素,偃师市政府近日拟先把洛阳市250元配套资金发放下去,待剩余资金到位之后,一并发放。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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