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流浪精神病人被医院“供养”6年
本报讯(记者李艳梅 通讯员张颖 谷姗姗)忘了自己姓什么,也记不起家里人的情况,一名流浪女精神病人被送到医院后,竟被医院“供养”了6年。
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医生马子龙昨日介绍,这名女精神病人曾流落街头、当众脱衣,2003年11月2日被“110”人员送来,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半年治疗,她症状缓解,日常生活可自理,达到出院标准。然而,她早已忘了自己姓什么,也记不起家人情况。由于无人认领,她在医院里一住就是6年。
昨日从市精神卫生中心获悉,这里住着大量“送不走”的类似流浪精神病人。统计显示,去年1月至11月,该中心共收治90名流浪精神病人,至今尚有56人留院。留院患者中,大多无人认领。
据了解,该中心住院患者每人常规月均费用为5060元,而政府用于流浪精神病人救助费用每人每月为2500元,仅能维持基本治疗费用。病人用药、检查、护理、伙食等费用由该中心免费提供。
该中心院长陈红辉说,流浪精神病人治疗难度大,治疗时间长,一般需要3个月—18个月。截至去年底,该中心收治这类病人上千人次,加上“送不走”的康复病人,医院病房内人满为患。
昨日,市红十字会为该中心病人送来棉被、衣物、食用油。陈红辉呼吁,流浪精神病人是最弱势人群,建议政府动用专项资金收容救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