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富二代”醉驾超速撞死1人获刑
来源:
东方早报
2010年01月12日02:05
东方早报记者
李克诚
去年10月,江苏常熟发生“富二代”醉酒超速驾驶“保时捷”致死行人案。早报记者昨天获悉,常熟法院已判处肇事者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
法院查明,2009年10月5日20时30分许,23岁的昆山市花桥镇人蔡学平驾驶价值120万元的“保时捷”轿车,在常熟珠江路体育馆南大门处将走在斑马线上的程女士撞倒。程女士送院抢救无效,于当夜死亡。
据了解,肇事者蔡学平是昆山一家企业老板之子,是“富二代”,经检测,当日蔡学平血液酒精含量为每毫升1.13毫克,属醉酒驾驶,应负事故全责。事发后,蔡学平家人先后赔偿受害者家属95.6万元,蔡学平也在法庭上对醉酒超速驾驶行为表示悔恨,受害者家属对此表示谅解,并向法庭出具了原谅书。
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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