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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花莲法官与夜店女子传绯闻 曾为其购千万别墅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12日11:01

  法官林德盛的陈姓密友行踪成谜,陈女的别墅门外,有陈女外出常穿的马靴、高跟鞋,楼梯旁的花草打理得很干净。图片来源:联合报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花莲高分院法官林德盛与经营房地产投资的陈姓女子“交往甚密”,陈女曾在夜店做过“桌边公主”,在司法界及他们的亲友中已是“公开的秘密”。

  与林德盛及陈女熟识的友人指出,三十六岁的陈女,老家在屏东县东港镇,父亲从事养殖业,曾当过里长,在地方上小有名望。

  陈姓女子年轻就外出工作,早年曾在高雄市的夜店当过“桌边公主”,桌边公主与目前流行的坐台陪酒不同,她是跪在桌边替客人倒酒赚取小费,早期在高雄很风行,目前不流行。

  陈姓女子后来在夜店认识在台东经营电玩的前夫,远嫁台东,育有一子,但这段婚姻只维持短短几年,离婚后儿子由前夫抚养。

  陈姓女子因请教法律问题,认识当时的花莲地院法官林德盛,陈女即搬到花莲,并在花莲经营一家塑身美容公司。可能因从事塑身美容业的关系,陈女外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许多。三、四年前,陈女改投资房地产,将塑身公司顶让出去。

  据与双方都熟识的友人说,林德盛家住台北,太太在台北地院服务,但林德盛很少回台北,反而经常留在花莲,与陈女在一起,林德盛参加好友聚会时,有时也会带陈女前往。

  友人说,陈女知道林德盛已婚,但从不向林德盛“争名分”,曾多次向密友说:“只要林德盛对我好,没名没分都没关系”,她甚至将林德盛公开介绍给家人与亲友认识;由于林德盛相当“疼爱”陈女,陈女的亲友都夸林德盛是个“体贴的伴侣”。

  林德盛与陈女进出的别墅,附近邻居说“是法官买的”,前一手屋主梁先生表示,经由中介售屋,不知买主是谁,别墅市价约一千两百万元,最早曾是威尼斯民宿,屋龄才三年,已经换过三个主人。

  邻居表示,陈女养了一头贵宾犬,黄昏时分常拉着狗出来散步,但昨天一整天都无人进出,陈女的黑色BMW座车停在前院,楼梯上还有马靴、高跟鞋,就是无人应门。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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