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士兵普遍面临的涉法问题有哪些,又该如何化解?1月上旬,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来到广州军区某集团军调查发现,大学生士兵中83%的较为关注退役后就业问题,76%的较为关注退役后如何继续深造,还有74%的担心自己的学费补偿能否落实。从2002年至今,国家和军队就大学生入伍、复学、退役安置等问题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法规。近年来,该集团军依据这些政策法规抓维权,让大学生士兵这一群体的从军之路畅行无忧。
参军报国险成被告 ——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典型事例:某高炮团战士张亮大学毕业后与深圳一家电子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年底小张应征入伍,这家公司却认为小张违反了合同,应缴纳违约金。此事直到小张入伍到部队后也未能解决,公司三天两头向小张及其家人催要违约金,否则就将告上法庭。团里得知此事后,由政治机关及时出面,与其原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向公司人事部门宣讲有关依法服兵役的政策法规。最终,这家公司领导决定,在与小张商量的基础上,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不再追究小张“违约”。
析事说法:该集团军有不少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大学生士兵,都遇到了与小张类似的问题。不少用人单位都认为,员工应征入伍违反了劳动合同,表示不追究违约责任,是因为“讲政治”或“讲感情”。事实上,去年6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进行政策答问时已明确指出:“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同时明确,依法服兵役受国家法律和政策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导致出现上述问题,因此要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应征入伍获退学费 ——为大学生士兵补偿学费
典型事例:几千元的学费,对于从广西偏远山区入伍的某大学大四学生刘明华而言,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2008年9月,家境并不富裕的小刘东挪西凑,向学校缴纳了最后一学年共计6000元学费。当年年底,小刘应征入伍,可书才读了3个月,学费能不能退的问题摆在了他面前。虽然学校和小刘都知道,在校大学生入伍应当退还学费,但由于学费“剩余部分”到底该如何计算并不明确,因此小刘一直没得到退还的学费。考虑到小刘家庭实际情况后,经部队出面与学校协商,校方最终退还了小刘四分之三学年学费共计4500元。今年1月,小刘的弟弟刘明亮大学毕业后也已应征入伍,根据新的规定经申请学费补偿,获得24000元学费补偿金。
析事说法:学费问题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大学生士兵普遍关注。2002年有关部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这一规定,对在校大学生如何退还学费进行了明确。去年5月,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国家将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补偿或代偿金额不超过6000元。也就是说,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大学学费由国家承担。
军功章“敲”开读研门 ——在部队立功就学有优惠
典型事例:某团三连五班战士李洪超入伍前系某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完本科课程,获得学士学位。入伍第二年,小李参加军区组织的尖子比武,一举摘得步兵射击专业第一名的桂冠,荣立二等功一次。年底退伍后,小李拿着军功章兴冲冲地找到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保送自己免试攻读本科所学专业的研究生。没想到,小李的申请被校方以“入学计划已定”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小李只得求助于老部队。该团党委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迅速上报军、师两级政治机关,后经部队与当地教育部门多方协商,最终校方同意了小李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入学申请。
析事说法:为鼓励大学生士兵在部队建功立业和退伍后继续求学深造,《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明文规定要妥善安排学业,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直至免交全部学费,并提高奖学金等级。同时还明确规定,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大学生士兵的关爱,有利于激励他们建功军营。
涉及大学生士兵的部分政策法规 ——遇到涉法问题时查一查
2002年9月,教育部等5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7年10月,总参、总政、总后下发《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通知》;2009年5月,教育部发出《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2009年6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2009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6月,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张壮壮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