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补给船撞沉案昨宣判 两船长被判违规航行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3日09:30
人民网1月1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2008年3月22日晚,屯门大榄以北海面发生乌克兰补给船“Neftegaz-67”与内地货船“耀海号”相撞后沉没,酿成18名乌克兰船员罹难,乌克兰船长KulemesinYuriy、内地货船船长刘波及2名香港导航员邓铎华及秦华德,同被控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罪名。
案件在区域法院经87天审讯后,主审法官李素兰昨宣读长达170页判辞时,认为肇事水域的地理环境和海水深度应属狭窄航道,2船长均未有依照狭窄航道规条,即靠右航行而导致惨剧。
由于法官李素兰仅完成控方证供及乌克兰船长自辩的证供,尚有65页判辞未完成,故案件延至今晨继续,但把4名被告的保释取消,即时扣押监房。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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