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下岗职工名单要求劳动局拨付安置费等北京包装制罐厂原厂长——
骗百万元下岗补贴给领导发年薪
本报讯(记者林红)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北京包装制罐厂原厂长和副厂长联手虚报下岗职工名单,骗取补贴给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及安置补偿费人民币110余万元。
原厂长赵明利等人将这笔钱用来给中层以上干部发高额年薪及年终奖等。
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法院以私分国有财产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原厂长赵明利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私分国有财产罪判处原副厂长陆玲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厂领导骗取国家补贴110余万
1998年,为了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市劳动局出台文件,对于亏损的国有企业,可以在企业内部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
2000年,市劳动局又出规定,各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以成立劳务派遣组织,接纳、安置下岗职工。根据进劳务派遣组织的人数,由市劳动局拨付费用。
当时,以北京包装制罐厂赵明利和陆玲为首的厂领导班子决定,依据这个政策获得这部分资金。
1998年至2003年间,北京包装制罐厂先后成立了北京包装制罐厂再就业服务中心及北京梦园四海劳动服务社。
其间经赵明利、陆玲采取虚报下岗职工名单的手段,骗取国家补贴给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及安置补偿费人民币110余万元。
他们还采取伪造职工签名和私刻名章的手段,相继将上述款项及上级借支等资金,从北京梦园四海劳动服务社的账上转至账外。
同时,他们又将其中的61万余元的一部分,发放给中层以上干部当做资金补差和年终奖,另一部分用来退还职工股息。
后经人匿名举报,赵明利、陆玲被查获。
厂里职工披露详情
梦园四海劳动服务社的会计王某披露,尽管当时企业严重亏损大批职工下岗,但北京包装制罐厂中层以上干部实行的却是年薪制,还有巨额的年终奖。
数额都是赵明利定的,其中部分资金是利用下岗职工名义从劳动局骗来的。
梦圆四海劳动服务社的法人代表王某也表示,从劳动局骗取费用并不难。最初还需要下岗职工的花名册和下岗职工签名的协议书,工会还需要开证明;到了第二批以后,只报花名册就行了。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认为,赵明利在担任北京包装制罐厂厂长期间,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分给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和挪用公款罪。
陆玲的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鉴于赵明利、陆玲认罪态度较好,退还违法所得,故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