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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KTV里刷卡消费后少14万 巨款被人异地取走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1月14日04:26
嫌疑人黄洋。
嫌疑人黄洋。

嫌疑人黄希。
嫌疑人黄希。

  在KTV里刷次卡,卡里少了14万

  原来KTV领班用采集器“克隆”了这张卡,钱被人在厦门分两天取走

  焦哲 罗双江

  南京市民吴先生前段时间遇到了这样一件怪事:他先是往卡里存了30万,可是一周后去取钱时发现卡里的钱少了14万。近日,南京警方破获了这起蹊跷的借记卡窃案。原来,吴先生的银行卡在KTV消费时被服务员“克隆”了。据了解,这是一种借记卡诈骗案的新手法。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小心保护自己的银行卡信息,以免银行卡内现金不知不觉“被蒸发”。

  KTV领班用采集器盗取银行卡信息

  去年5月31日,南京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程队的经理吴先生突然有急事要取2万元钱。取款时却发现卡内只剩下16万元。明明几天前刚让妻子存了30万,怎么突然少了14万。吴先生立刻打电话问自己的妻子,到底存入了多少钱。妻子取出存款的单据,30万元的字据清楚地显示在存款清单上,吴先生意识到钱可能被别人盗取了。“过去几个月我只用过这张卡在南京某商城消费,以及在某KTV刷过卡……”吴先生回忆道。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线索,高新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办案民警首先将目标锁定在吴先生当日消费的某家KTV。“我当时喝得很多,模糊中只记得把卡交给服务生后,他让我输了两次密码……”办案民警找到了事发当时的KTV领班黄洋,他见到民警十分惶恐。通过审讯,黄洋很快就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28岁的黄洋系山东人,由于平日沉溺网络,在南京某大学读书期间,多门功课挂科,致使大一共读了三年,最后被学校劝退,堪称挂科大王。在打工期间,黄洋认识了比自己大三岁的常凯,由于兴趣相投,不久便成为了朋友。2008年9月以来,常凯利用黄洋在南京某KTV当服务生的机会,在客人刷银行卡结账时,叫黄洋趁客人不备利用常凯提供的采集器(即银行卡采集器,可以把银行卡数据临时转存的电子设备,然后再转存到电脑设备上去),获取刷卡客人银行卡的磁条信息及账号,同时在客人输入密码结账时偷记住卡的密码。然后黄洋将采集器、银行卡密码交给犯罪嫌疑人常凯,常凯再把采集器交给上家,由上家复制银行卡取钱。黄洋交代,2008年9月到2009年3月,他在KTV共刷客人银行卡5张,成功获取卡号、密码两张,一张是信用卡,一张就是吴先生的银行卡。“当时我进入包间收费,吴先生就递给了我一张银行卡。”在从包间到收银台的路上,黄洋迅速取出其上家交给他的银行卡采集器,将吴先生的银行卡迅速一刷。

  14万巨款在厦门被人分两天取走

  警方随即在常凯工作的某饭店将其抓获。不料此人却不肯透露任何消息,包括自己的真实姓名,而他的临时身份就有若干个,案情调查陷入困境。通过走访银行等有关部门,办案民警很快发现吴先生的银行卡交易明细隐藏线索。银行交易明细记录显示,在案发前的5月26日、27日两天,有人分别在厦门湖里区等地银行ATM机上每天转账5万、取款2万,两天一共取走14万元现金。办案民警分析推断,这是一起跨区域性复制银行卡诈骗案件。办案民警立即动身赶到厦门,由于还没有找到特定的犯罪嫌疑人,警方通过取款机的监控进行查实,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相当的反侦查能力,取款时不仅穿着雨衣,还戴着口罩。

  在当地警方配合下,通过发布嫌疑人画像,发动市民群众举报,警方进一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名叫黄希,系福建安溪人。2009年10月1日,高新警方放弃国庆休假,再次奔赴厦门。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找到黄希暂住地,然而通过走访小区市民,却获知他两三天前刚离开。此后,黄希辗转闽皖两地与追捕民警玩起了“躲猫猫”,一直到2010年1月9日下午,黄希在滁州定远被抓获。事后黄希交代,经历了几个月的东躲西藏,自己瘦了将近20斤。经审讯,黄希交待了在网络上认识常凯、黄洋两人后,经由一名马来西亚人提供信息采集卡技术,然后合谋窃取银行卡密码,按照常凯、黄洋共5成,黄希3成,境外2成的比例分钱方式,大肆复制银行卡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刷卡刷出事,商家是否要担责

  现在很多商家都为消费者提供刷卡付现服务,那么,刷卡安全能不能得到保障呢?昨天,记者走访了一些商家。在珠江路阿米果KTV大堂,记者看到,唱完歌的消费者需要刷卡的,都被一名服务人员引导至大堂柜台,由客人将卡交给大堂柜台工作人员,在POS机上刷卡后,再交还给客人。该店主管告诉记者,他们是不允许服务人员擅自将客人的卡拿走的,此外,如果是信用卡,客人在刷卡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并核对信用卡的正反面信息。在大堂柜台上方,还安装有摄像头,记录下客人刷卡的全过程。这些措施,都确保了工作人员无法利用工作之便做“小动作”。在新街口的常青藤进口食品店,经理王晓红告诉记者,客人在他们店里刷卡,都是要自己到收银台的。但记者所说的营业员盗刷客人银行卡的情况,的确应该引起商家重视和防范。

  如果在商家消费,银行卡被商家工作人员克隆后取走了钱,商家要不要承担责任呢?记者采访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他们都认为,这要看商家在管理中有没有尽到预防的义务。如果能证明商家在管理中存在疏忽,使得其员工可以一个人单独完成盗取银行卡信息的任务,那么客户的银行卡被复制提款后,商家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商家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员工仍然通过其他手段盗取客户银行卡信息,则客户银行卡内钱款被盗取后,应先向有此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即该商家的员工提起民事赔偿,如果该员工没有赔偿能力,商家可能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文中犯罪嫌疑人均系化名)。

  通讯员 许政 本报记者 焦哲 罗双江

  警方提醒

  看管好你的银行卡

  一是尽量不要用过于简单的密码。

  二是在使用自动取款机前,要先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不管身边有无可疑人员,都要一只手输密码,另一只手在其上方遮住。

  三是一般自动取款机上的监控录像镜头会安装在屏幕前方,只会对准取款者的面部,如果键盘上方有指示灯或摄像头则应留心查看。

  四是在进自助银行大门时,要留意一下“门禁”刷卡处是否有异常,看仔细了再刷卡。或者用废弃的其他磁卡刷卡。

  五是记牢银行正式服务电话,不要被一些虚假指示欺骗。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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