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市检察长接受最高检“面试”
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迈出完善自身监督重要一步
“2005年9月,我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6年1月被选举为检察长,在北京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推动首都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回首过去的一年,既有很多收获,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今天(13日)上午8时30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开始向最高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
随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也分别向最高检进行了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了最高检各分管副检察长的评议。
“下面我对慕平同志的述职述廉报告谈一下意见。2009年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希望北京市检察检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会议精神……”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对慕平的报告进行了评议。
据悉,省级检察长向最高检述职述廉,这在最高检历史上是第一次。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活动,对全国检察机关起到示范作用。”今天,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3人从容应考 查一点管全面、查一次管全年、查当前管长远,从2005年开始,山东省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以目标预期、过程推动、考核评估”为主要内容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机制。
对于此次进京“赶考”,国家森有信心,他认为平时工作做扎实了,不担心上级领导的提问。
而从2004年开始,贵州省检察机关已连续开展了4次述职述廉活动。“每年元旦前后,我们省院领导向全体干警述职接受评议。”陈俊平对记者说,“在干警的评议中,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民行工作、监所工作比较薄弱,还有干警待遇问题等,这些都是2010年我们应该加强的。”
慕平则对记者表示,北京市检察院在2007年就对整体形势作出了判断:北京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总体来讲仍然处于优势地位,但是优势已明显减弱,不进则退,必须对问题和不足进行检讨和分析,向先进省市学习,进一步巩固自己的优势。领导评议中肯
“山东省检察院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卓有创新,有人说国家森检察长抓业务、抓队伍办法特别多,抓得下面哇哇叫。”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此语一出,现场人员发出了会心的微笑。
但是,朱孝清话锋一转,提出了山东省检察院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意见。
在一个本子上,国家森认真地记录着每位检察长的评议。
“肯定我们的成绩是一方面,但我更看重的是各位检察长指出了我们工作的不足。”国家森对记者说。
“各位检察长的评议让我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回去后要抓紧落实,在不断查找问题中前进。”国家森说。
慕平笑称自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说:“最高检领导们的评议对我们的工作有肯定也指出了不足,还提出了建议,我认为是非常中肯、非常客观、非常有针对性的,对于改进我们的工作非常有帮助。”
利于改进工作 “刚接到进京述职的通知后还有些想法,毕竟年底年初事情太多。”国家森向记者坦言。
不过,在报告会结束后,他的这些想法已经大大改变。用国家森的话说,这次活动能让自已“跳出山东看山东”。
慕平认为,开展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工作,可以密切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工作联系,有利于下级检察院改进各项工作。
据了解,最高检2006年专门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分别在届中或换届前一年向上一级检察院述职述廉。
李如林说,实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是落实宪法法律规定,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监督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最高检今天的活动,开启了检察系统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的大幕。”李如林强调,今后,不仅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要向最高检述职述廉,从基层检察院开始,各级检察院检察长都要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赵阳张亮)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