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强制执行驾车冲撞法警
因拒不执行判决罪 兄弟两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 另一人被判罚金5000元
本报讯(记者李奎付中)为阻止法院强制执行,一汽车维修站在大院门口搭建“瞭望台”,在院内准备了汽油燃烧瓶、铲车等作为“武器”。
最终,法院派出23名执行法官和56名法警才得以执法。
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该企业中的两人有期徒刑1年,一人罚金5000元。 朝阳区五环汽车维修站是一家家族式经营企业,其所使用的土地及房屋系李某从村委会购买,之后由其两个儿子王氏兄弟实际经营。
因该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不得自由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法院终审认定土地买卖无效,判令汽修站腾退房屋,村委会返还购置款。
后因李某一家拒绝履行判决,村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为防止被执行,王氏兄弟在汽修站大门两侧搭建了“瞭望台”,安装了高压水枪;在院墙上安有摄像头,另外还准备了汽油燃烧瓶和铲车等。
2009年2月20日中午,朝阳法院出动法警、执行法官进行强制执行。
最终,因驾车冲撞和拿刀砍法官、法警,当日王氏兄弟和李某的大儿媳修某被朝阳法院司法拘留15日。3月6日,公安机关将上述三人刑事拘留。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氏兄弟有期徒刑1年,以同样罪名判处修某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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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