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师14次索要农民近9万
另有两家庭分别被骗数万元,假律师已被检察院公诉
本报驻衡水记者 李海菊
办案费、交通费、立案费、请客送礼……从2008年11月4日至2009年3月12日,衡水市金正法律事务所主任金秋贵(又写“金秋桂”,自称“律师”,实为法律工作者)以为其办案为由,先后14次从武邑县赵桥镇张士军村郭玉生处索要费用88200元。另有两个想为子女找工作的家庭也被金秋贵骗去数万元。
上门服务的“主任律师”
1月13日,记者来到郭玉生家,说起被金秋贵诈骗的事儿,年过六旬的郭玉生老泪纵横。2008年10月,他去武邑县城办事,无意间发现一张信封样式的广告,上面印有“衡水市金正法律事务所”等字样并有联系方式,便随手揣进衣兜里。当年11月3日,因女儿死亡不明一案奔走两年之久的老郭尝试着拨通了广告页上的电话,并咨询了几个法律问题。
郭玉生说,没想到第二天,家里来了一男一女,男的说叫金秋贵,是衡水市金正法律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并称是上门服务,亮出了一个绿本的证件。“咱也不知道律师证到底长个啥模样”,他听着两个人说得像模像样,便把女儿的案情资料拿了出来。看完资料后,金秋贵便向他打了保票:“你这个官司没问题。你这案子交给我办,你拿6000元钱。”当时,郭玉生拿出了家里仅有的3000元钱。看到拿不出那么多钱,金秋贵的话语间充满了“谅解”:“我也是武邑人,没事儿,剩下的钱可以缓一缓,如果你家里实在困难,还可以免。”当日,金秋贵拿着3000元钱走了。 看到“律师”这么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郭玉生感到女儿的案子有了希望。
老汉成假律师“取款机”
郭玉生说,2008年11月5日,他和妻子到银行支取了1000元,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位于衡水市区的衡水市金正法律事务所,把钱交到了金秋贵手里。从此,金秋贵开始了他的疯狂诈钱行动。
在郭玉生长达11页的《命案委托记录》里记载着———
2008年11月10日,金秋贵以做法医鉴定为由要走5000元;
2008年11月14日,金秋贵支走办案费4000元;
2008年11月21日,金秋贵支走办案费2000元;
2009年1月3日,金秋贵电话通知:衡水市检察院已立案;
2009年1月5日,金秋贵支走办案费2000元;
2009年1月7日,金秋贵电话通知:办案组1月5日已去武强公安局调查;
2009年1月8日,金秋贵电话通知:调查组当天让他一同去武强县公安局;
2009年1月10日,金秋贵支走立案费12000元,说(农历)腊月二十五、二十六抓人;
2009年1月22日,金秋贵支走1000元,说春节后上班;
2009年2月3日,金秋贵说有事不许过问,支走2000元,并说2月6日抓人;
2009年2月13日下午,金秋贵让2月18日前准备15000元钱,2月20日行动;
2009年2月16日,金秋贵支走15000元,说有些事没落实,最晚正月底行动;
2009年2月27日,金秋贵电话通知:现在武强办事不许问,急汇款,汇1000元到其指定账户上,用户名“金秋桂”;
2009年3月6日,金秋贵指定武邑某饭店吃午饭,说武强办案人7个,已给70万元,需签委托书,需准备现金20000元办案用;
2009年3月8日,金秋贵支走现金20000元,说这是大特案,需去省城盖章签字、批示,必须抓紧再准备20000元现金,检察院调查组3月9日去石家庄,3月10日回来,3月11日抓人;
2009年3月10日,金秋贵说,人已被关,共3人;
2009年3月12日,金秋贵支走现金20000元
金秋贵后又索要车费200元。
至此,金秋贵分14次从郭玉生处索要各项费用88200元,。
每次见到来取钱的金秋贵,郭玉生都是不仅按时拿出钱,还好吃好喝好招待,请其去县城或附近镇上吃顿好饭,还时不时给“律师”捎上点儿酒或烟。让他记忆深刻的是,2009年4月25日,金秋贵坐着一辆没有牌照的“警车”和一名穿制服的“司机”来到了他家:“我已经在衡水市检察院帮你立案了,而且,检察院已经派了专案组开始调查了,你看,那位开车的就是检察院专案组的。”听金秋贵这么说,郭玉生夫妇非常高兴,他们觉得女儿的案子有希望了。
假律师开始玩“躲猫猫”
“自从金秋贵领着‘检察院专案组’走后,就再也没有给我们打过电话。”郭玉生说,他们夫妇曾多次给金秋贵打电话询问女儿案子的进展情况,金秋贵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自己在外地。他们这时才怀疑自己上当受骗了,便多次找到衡水市金正法律事务所,结果还是见不到人。无奈之下,2009年6月,他们找到衡水市检察院询问情况,令他们最担心的事发生了:根本没有像金秋贵说的那样,衡水市检察院并未为其女儿立案,金秋贵给他们讲的案件发展情况其实是一个自编自演的弥天大谎。本来他们为女儿死亡不明一案跑断了腿,没想到竟遇上一个大骗子,东拼西凑来的88200元钱打了水漂。在衡水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们到武邑县公安局报了案。
另有两家庭被骗
记者在武邑县检察院武刑诉(2010)03号《起诉书》上看到,不仅郭玉生一家被金秋贵所骗,另有两户人家也深受其害。两户人家均是通过亲戚找到金秋贵,请其帮忙给孩子安排工作,分别被骗数万元。
2009年7月24日,金秋贵因诈骗嫌疑被武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7日被依法逮捕。
武邑县检察院认为,金秋贵以虚构事实为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武邑县检察院已向武邑县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