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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海上皇宫”,建立“法治航标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18日13:43
  距深圳市区50多公里的南澳东山湾海域上,一座占地数千平方米的东南亚风情的建筑漂浮在海面上,它被称作“海上皇宫”,是一位房地产企业老板修建的私人会所。目前,这座奢华会所涉嫌违章建筑,已被当地渔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

  笔者曾写评论认为,深圳“海上皇宫”,让财富品质失去“航标”。财富的获取首先要“取之有道”,这样的财富是“干净的”,有多少地产商的财富是“干净的”?如果再将财富,甚至是不利之财,用于自己的奢侈消费与豪华享受,则是富而不贵,富而不仁。没有优良财富品质的财富“一钱不值”。船只在海中航行都有航标,最怕失去航标。失去“航标”的财富同样是危险的,随时会被海风海浪吞噬掉。

  常言道:“财大气粗”。时至今日,“海上皇宫”的主人还固执地认为“没人敢强制拆除,这样对资源是严重浪费”,还憧憬着未来——将成深圳市的一栋历史文化遗址,将成为深圳的重要文物。财富在海上航行,或者说,是漂泊,想要“迷途知返”有点难。是的,一旦“海上皇宫”被拆除,确实是一种浪费,财富的浪费,但是,当财富撞法律法规红线时,就面临着是“财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浪费”财富,也不能“浪费”法律资源。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海上皇宫”,是给财富树起“法治航标”。据悉,“海上皇宫”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属违法用海。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于2008年1月批准立案,查实该公司非法占用海域面积1.58公顷。如果有钱人都去建“海上皇宫”,博大的海也会成为富裕者家庭的“游泳池”,“公海”便成了“私财”。财富的占有欲如果得不到遏制,就将改写“鲸饮未吞海”诗句。

  财富有一个约定俗成的道德品质。有关人士认为,“财富品质”中最基本的一条是“做人”,比如有爱心、强烈的责任感、诚信可靠等。但是有的时候,光靠道德来制衡与倡导是不够的。“财富品质”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因为财富“生活”在法治社会里。众所周知,财富的获得不能违法,违法必究。同样,财富的使用也不能违法,法律不能给违法使用或挥霍财富以“宽容”,或者“让步”。

  我们拭目以待法院对是否拆除“海上皇宫”的审判。进入司法程序,一切让法律说话,我们相信司法公正。无论结果如何,都是一次对财富品质法治化的“司法实践”,都是一次对财富品质的深刻反思,都是一次财富如何合理使用与增值的追寻与探索。(冬雪草)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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