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油气田 |
位于东海的“天外天”井口平台。 |
中新网1月19日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8日就春晓油气田开采回答了记者提问。这位发言人援引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的表态说,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不容混淆。
有记者问:据报道,杨洁篪外长日前同日本外相冈田克也会谈时,日方要求尽早启动换文谈判,并表示如万一出现中方单方面开采春晓等违反共识的情况,日方将采取相应措施。请介绍会谈相关情况。
马朝旭说,杨洁篪外长阐述了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强调指出,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不容混淆。杨洁篪强调,中方将坚定维护在东海的正当权利。杨洁篪还表示,慎重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对维护中日关系和地区稳定大局意义重大。双方同意,继续就东海问题保持工作层接触。
延伸阅读:中方早强调过合作开发与共同开发区别
中国外交部曾于2008年宣布:中日双方近日经过认真磋商,同意在实现有关海域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此外,日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有关合作开发,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共同开发和合作开发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周守为说。他具体解释说,从事共同开发的双方各自向本国交纳税费,对等承担投资和风险,对等获得利益;而合作开发中,参与合作的一方要向主权国依法纳税,要遵守该国的相关法律。[详细](中国新闻网)
日本曲解东海开发共识 对气田侦查骚扰从未停止
据中方有关人士介绍,去年以来,日本P-3C等型号巡逻机仍频繁在我“春晓”、“天外天”等油气田上空侦察飞行,其频率几乎达到每天一个架次。日方飞机不仅在我方平台周围上空盘旋侦察,观察我平台活动,有时还穿越我平台上空,个别情况下甚至做出俯冲等不友好的动作。[详细](新华网-国际先驱导报)
春晓油气田见证不凡岁月 专家后悔没有再往前打一点
“即使按照日本的所谓‘中间线’,我们也没有超过。”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中心副主任张抗就参与了春晓油气田的前期勘探工作,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春晓油气田位于“中间线”中方一侧5公里处,“当年我们打的是最后一口井,当时甚至还可以再往前点,因为即使现在这个距离日本人也叫唤,现在我还后悔没再往前打一点呢。”[详细](新华网-国际先驱导报)
日本相关海洋政策变化:欲立法将公海变“私海”
有日本媒体透露称,日本政府将在这届国会上提交一项新法案,要求保护日本最南端的“冲之鸟岛”(中国称“冲鸟礁”)和最东端的“南鸟岛”的海岸线,以牵制中国。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冯昭奎对《环球时报》表示,事实上,日本这种想将一部分公海变成“私海”的做法已经不仅仅是中日两国之间的问题,而是侵害了全人类共有的公海利益,这和日本为一己之私捕杀鲸鱼一样是缺乏道义的做法。[详细](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