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成煤气事故与热水器超龄有关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19日09:05
读者邵先生近日向本报(指解放日报)反映,他在电视中看到一则新闻,一对新婚夫妇在出租房的浴室中因一氧化碳中毒双双死亡,事发原因竟是出租房中的燃气热水器“超龄”使用。心有余悸之时,邵先生联想起自己也是租房者,出租房中的这台燃气热水器少说也是10年前的产品。与房东商量能否更换,房东说不坏是不换的,要换让他自己解决。他来电急切地想咨询一下相关专家,超过使用年限的热水器是否应该马上“歇搁”?
每年一到冬天,燃气热水器俨然成为市民身边的“潜伏杀手”,尤其对于一些租赁房,使用老式超龄燃气热水器的情况就更为多见。据了解,上海70%的煤气中毒事故都跟热水器“超龄服役”有关。除了热水器,电热毯、取暖器等也是事故高发的电器。一些市民家中的电热毯虽然已经用了七八年,只因“看上去还蛮新的”,便忽视了安全使用期限,引发危险事故。记者了解到,近日就有市民由于家中老旧电热毯漏电引发燃烧的事故发生。
家用电器有使用寿命么?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对此表示茫然,而抱有“不坏不换”想法者也不在少数。
根据读者的问题,市家电行业协会有关专家明确指出,家用电器均有寿命,超期“服役”的家电,轻则不好用,耗电量多,重则出现有害物质泄漏和电线老化漏电,进而酿成事故危及生命。因此,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家电理应“歇搁”,房东不坏不换的做法是不对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的《家用燃气热水器具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指出,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市燃气管理部门提醒市民,除了及时更换已到法定报废年限的燃气热水器外,对于没到判废年限的热水器,最好定期请专业售后服务上门检修,以确保安全。
专家还呼吁家电厂商应该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予以醒目标注;消费者特别是租房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提醒房东更换“超龄服役”的家用电器。(姚勤毅)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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