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了500万元的矿山无法开采 附近村民“被签名”
10余亩农田变成碎石场
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这么些年来,慈溪人陈国夫心里一直有块疙瘩。离他家300米不到的杨梅山上,有处开矿点。每次开矿时,陈国夫总有一种错觉:地震了。和许多邻居一样,随着矿石的开采,家里的墙面开裂了,窗户被震碎了。几年来不知道修修补补了多少回。
为了配合矿山,慈溪观海卫镇湖东村10余亩农田也被毁坏,改造成了碎石场,同时,杨梅山上的杨梅都被污染了,村民的经济来源断了。
村民一直反映问题,但仍然没个结果。
200万元一年包走矿山
湖东村的陈国夫家在最靠近杨梅山的岙口片,生活的改变从8年前开始。
2002年,村里来了一支石矿开采队,要在杨梅山上开矿。开采队属于金璐石业有限公司(下称金璐公司)。杨梅山是村民们的命根子,每年的杨梅收入占了他们一年收入的大半,但想到金璐公司每年会付给村里200万元,村民们同意了。
同年10月,金璐公司向湖东村承包了村里3.262亩农田。协议书上写着,这3亩多田只准用于种植果树等花木。金璐公司需每年向湖东村上交租借费1500元。
然而,没过多久,金璐公司就违背协议,把这片田改造成了碎石场,至少有10余亩地。
开矿点距离村民家不足300米
被采矿的杨梅山距离部分村民家不足300米。
“每次‘轰’一声,感觉就像地震一样。”陈国夫指着自家房子,“房顶瓦片被震下来过,墙壁、地面开裂过,窗户震碎过。飞下来的碎石头还差点砸到人过。”
有一次,村民陈国范走在家门口的小路上,一块石头冲他飞了过来。“擦着耳朵过去的,我整个人都吓傻了。差点出人命啊!”他用两只手围了个碗状,直径约15厘米。“这么大的石头。我捡起来拿回家放着。这是‘罪证’。”
杨梅山上的杨梅树经过多年尘粉覆盖,杨梅严重受污染,无法出售,本不富裕的村民的经济来源切断。而金璐公司投入大量金钱、时间,却无法开矿。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张主任表示,金璐公司两次在湖东村的杨梅山开矿,都是经过审批的。而对矿山和湖东村民之间的矛盾,他表示不知情。“安全问题不归国土资源局管,是安监局负责的。我们只负责矿产部分。”
慈溪市安监局一位姓徐的副局长表示,日前已向金璐公司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逾期(自1月5日决定书下达两个月内)未整改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矿主蒋立德认为,村民不肯签安全协议无非是想要更多赔偿,“现在和村民的安全协议没达成,安监局不给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我的矿不能开。换句话说,我先后投了500万元,买了个次品。”
村民在开矿协议书上“被签名”
最初让村民同意开采杨梅山的前提是,金璐公司每年会付给村里200万元。至今为止,别说200万元,就连每年的农田承包费1500元,金璐公司也从未支付过。加上被毁坏的杨梅树,村民的大半收入来源断了。
这一切,直到2008年5月,新一届村委会改选,叶建凡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才大白于天下。据叶建凡所知,上任领导班子里,有不少是金璐公司的合伙人。
2007年底,金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到期。村民向慈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停止对杨梅山继续开矿。
安监局:已对采矿强制喊停
安监局经过考察后,要求金璐公司在取得距矿山300米范围内的所有村民的同意后,才能继续开矿。
不过2008年底,金璐公司重新取得了采矿权,向安监局出示了矿山300米范围内所有村民同意继续开矿的协议书。
家离采矿点只有100多米的村民陈金世很快发现,自己“被签名”了。公安介入后查明:伪造陈金世签名的是金璐公司的合伙人之一陈国伟。同时,很多村民都发现自己已经“被同意”、“被签名”了。
村民将伪造手续这一情况反馈给安监局。安监局今年1月5日,向金璐公司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书上写着“在设计单位确定的爆破警戒范围内,企业与单位和住户之间尚未全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存在事故隐患”。安监局责令金璐公司暂时停止建设,并于两个月内消除事故隐患,经审查同意后,才能恢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