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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违反土地管理规定 负责人将被警示约谈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20日00:03
  新华网郑州1月19日电(记者李亚楠)今后,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河南省将对有关省辖市、县(市)政府负责人实施告诫性谈话,警示约谈后,若仍不按规定进行自纠整改或整改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防范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河南省自1月5日起,施行《河南省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办法规定,省辖市、县(市)若出现一个自然年度所辖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上级交办、转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较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有必要警示约谈的事项时,将由省政府授权省国土资源厅启动警示约谈机制。

  警示约谈时,被警示约谈的省辖市、县(市)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情况、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相关材料,国土资源厅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提出警示约谈书面整改意见,并对被警示约谈省辖市、县(市)的自纠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对没有按照警示约谈书面整改意见进行自纠整改或整改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处分条件的,国土资源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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