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收回 1万订金也没了
原来是购房者未看清预购书条款所致;律师提醒购房时一定要细看合同
■记者 史晓晖 实习生 吴莹
海口市民王女士在灵山镇看中了一套房子,和开发商签订了预购书并交付了1万元订金。没想到1个月后,房子突然被开发商收回,也没说要退还订金。王女士后来得知,原来预购书上有这么一条,“交付订金1周内没交首付,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子并没收订金。”王女士这才后悔只顾买房却没看清预购书。
王女士于2009年12月中旬在灵山一楼盘欲购买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共需要33万元。挑好房子后,预交了1万元订金。本来计划这个月15日去签订购房合同,谁知道14日下午就接到了售楼处的电话,称王女士选好的房子已经被收回,订金也没说退不退。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售楼处,工作人员说,目前收回的房子是一些违约的房子。因为在预购书上有一条款是,如果一周之内没有交齐首付款,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子。记者将这一情况转告给王女士后,她才恍然大悟,确实条款中有这么一条,但她签约时并没有注意。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这种情况是买房者违反了合同约定,开发商是有权收回房子的,这种情况下很难维权。他提醒各位买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买房6年拿不到房产证
房管局:可到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见习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邱南
买房已经6年了,可是房产证却一直办不了。在办证四处碰壁的情况下,无奈的林先生打南国都市报热线求助。
据林先生介绍,他于2004年在海口市龙昆南路通宝大厦购买了房子,总共花了16万多元。他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明明写着,一年之内可以领到房产证。可是等到了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开发商却不见踪影,林先生和小区的全部住户都无法办理房产证,这几年他一直为房产证的事烦恼。小区的业主们特地成立了一个小组,每人交100元,专门找人来解决房产证的问题,可是至今依然没有解决。
据了解,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办不了证的,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林先生的房产证“难产”问题,记者从海口市房管局了解到,林先生及小区的业主可以拿相关手续,到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