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留下的鞋子、自行车和肇事警车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李杰摄 |
警车撞人之后,撞在电杆上才停了下来 |
本报商洛讯(记者 李杰) 1月22日下午2时55分,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刘湾派出所副所长李百柱,酒后驾驶车牌照为“陕H1260警”的昌河牌面包车,执行公务返回途中肇事,导致两初中生一死一伤。目前,李百柱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两学生回家途中被警车撞倒
据了解,当日正值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初级中学周末放假,初三学生全永锋和王钊骑着自行车回家。在离开学校约1公里时,迎面驶来了一辆警车,悲剧瞬间发生了。
当记者赶到现场后,看到面包车两侧印有“公安”二字,顶上有警灯,但前后没了车牌照。车右侧一块水泥板上有大量的血迹,车头撞在了一根水泥电杆上,中间凹了进去,挡风玻璃已破损。
距离警车尾部30多米远,躺着两辆自行车,轮子严重变形,一辆自行车旁留着一双布鞋和耳套,一辆自行车后座上还夹着书包。
据伤者王钊的外公说,事故发生时,他并不在场,老人说着从车里拿出一副车牌,“这是司机摘下来,被群众抢来的。”
受伤者弟弟紧跟肇事司机
王钊的弟弟王帅目睹了整个事发经过。昨日,在商洛市中心医院照看哥哥的王帅说,当时警车把哥哥和他同学撞倒之后,不见司机下来,他去拉开了车门,司机才下来了。司机穿的是警服,没说话,也满脸是血,下来后边打手机边往东走,在说开车把人撞了。
王帅说,他当时闻见警察满嘴酒气,脸也有些红,害怕他跑了,便一直跟在他后面。后来,警察去了附近的杨峪河派出所,说他撞了人,很快派出所的人把这个警察关起来了。
据商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肇事司机是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刘湾派出所副所长李百柱。
受害者家属要求做两次血检
肇事司机李百柱后来也被送到了商洛市中心医院,警方做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零。但这不能作为唯一证据,办案民警又在家属的见证下,对李百柱进行抽血做血检。
就在这时,家属对抽一次血提出异议,要求必须抽两次血,一份由他们代为保管。办案民警立即向交警大队大队长董志清做了汇报,公安商州分局领导得到汇报之后,很快与商州区检察院协商,派出了一名副检察官和工作人员到场作为第三方见证人。最后,在三方见证的情况下采集了血样。
事故中队中队长阮晓荣说,本来做血检抽一次血就可以了,但为了满足受害者家属的要求,他们破了例。
派出所副所长被依法刑拘
昨日下午3时左右,李百柱的血检测试结果出来了。据办案民警介绍,一般每百毫升血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至80毫克为饮酒,80毫克以上为醉酒,而李百柱的测试结果达到了90毫克。
昨晚8时,商洛市公安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州大队委托商洛市中心医院酒精测试表明,李百柱属于酒后驾车。依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李百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李百柱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事故发生后,商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何铁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淑娥高度重视,要求对当事人依法严肃查处,全力以赴抢救受伤学生,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
据悉,全永锋于22日晚10时左右因抢救无效死亡。王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