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出台红头文件
按地域层级决定存废
主要职能重新规范
根据新要求——数千家驻京办半年内将被撤
为即将迎来的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
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这是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的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所显示的信息。
限定范围
被撤驻京办涉及数千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而高层信息显示,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也就是说,将有数千家“保留”之外的驻京办面临被撤销的命运,时限是“6个月内完成”,届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
专家解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说,根据新方案规定,被撤销的驻京办,不能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
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一旦违反规定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表示,很多县级的驻京办变成了接待站,背离了驻京办应有的主要职能。
竹立家说,“由于县级单位的工作协调关系,主要集中在地市一级和省一级,其与中央各部委之间直接发生的关系并不多。让它们在6个月内撤销,应该说时间还是很宽裕的。”
人员经费
每年总花费超过百亿元
据国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仅52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再加上各省厅局、地、市县以及各地企业驻京办人员,会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驻京办的资产在2001年就超过了100亿元,仅2002年,这些驻京办在购房、建房上的投资和日常经费开支就高达43亿元,平均每家482万元。
有关专家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
专家解读
“保留的省级、地市级政府驻京办应尽快进行职能转型,在为地方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公共服务、流动党员管理、首都社会稳定维护、承办地方和中央部署任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表示。
“要求明确驻京办的职能定位,对驻京办进行政企分开,是个很好的方向。”竹立家说,驻京办客观上还是有一些迎来送往的服务性工作。“但是,驻京办的这部分功能也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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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
2006年2月27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国管局)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各省驻京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决定,由中纪委负责调研驻京办,由国管局具体酝酿拿出改革方案并择机公布。
2006年11月,国管局官方网站发布调研报告,提出对52家副省级以上政府办事处和大型国企驻京办事处的整顿与改革思路。
综合《瞭望》新闻周刊整理并摄/记者王永生
按照新方案要求驻京办主要职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
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