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划分四大人口发展功能区
123个县级行政区划分为人口限制区、疏散区、稳定区和集聚区
穗深莞禅等市资源承载能力已饱和为人口稳定区
本报今天消息 羊城晚报记者廖怀凌,通讯员刘占峰、苏力报道: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透露,广东拟将全省国土空间内的123个县级行政区(其中东莞和中山因无下辖县级行政区而作为县级行政区域处理)划分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区、人口稳定区和人口集聚区四大类功能区。
广东启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
“编制人口发展功能区,把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紧密联系起来,把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联系起来,是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的进一步深化,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大举措。”张枫介绍,广东省人口发展功能区编制工作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经过近一年多的努力,形成了广东省人口发展功能区分区方案,提出了人口发展功能区人口调控目标,与省际交界区域人口发展功能区定位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形成四大人口发展功能区的政策意见。
广东人口限制区集中在粤北山区
张枫介绍,经研究广东省有4个县级行政区划分为人口限制区,40个县级行政区划分为人口疏散区,59个县级行政区划分为人口稳定区,20个县级行政区划分为人口集聚区。从地域上来看,人口限制区集中分布在粤北的南岭山区;人口集聚区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外围,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西部和西北部;珠江三角洲经济核心区人口最密集、人文发展水平最高的几个城市(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目前资源承载能力已经饱和,划分为人口稳定区;粤北东部和西部主要为人口疏散区,粤西大部分为人口稳定区;粤东临海县域主要为人口稳定区,非临海县域主要为人口疏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