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见效 3年收取卡拉OK版权费1.7亿元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25日15:37
新华网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从25日在京召开的第二次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会员大会获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自2007年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已在中国内地26个省份全面启动,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人民币。
此次会员大会通过了《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办法》以及两个任免理事的决议。
音集协副会长、总干事王化鹏对新华社记者介绍说,自2007年启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以来,内地卡拉OK经营业者版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支付版权使用费不断增多。2007年仅收到版权费626万元,2008年收到4678万元,2009年前三季度收取了6778万元,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音集协已向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认为,收取音乐作品版权使用费是国际惯例,在卡拉OK比较流行的国家如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的港台地区,已经收取了几十年的音乐版权使用费。但在内地如何收取并没有前车可鉴。音集协实施的有效模式是中国特色的集体管理,值得关注和推广。
记者从钱柜等卡拉OK经营业者方面了解到,支付版权费后,经营者并没有转嫁成本,加大消费者的负担。
音集协副总干事吕文举表示,虽然内地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卡拉OK经营业者的版权保护意识。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协共有权利人单位112家,管理的版权作品数量涵盖了全国10万余家卡拉OK经营场所常用歌曲的80%以上,歌曲点击排行榜前1万首的90%以上,取得授权歌曲达83686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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