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孙善武 |
资料图:孙善武 |
新华网济南1月25日电(记者陈菲)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孙善武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孙善武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和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事件回顾:
孙善武个人资料档案简介
孙善武,男,汉族,一九四七年十月出生,湖北新洲人,一九八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八一年一月参加工作,一九七九年洛阳师范学院物理专业毕业,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孙善武二00一年起任洛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二00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为河南省政协副主席。(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