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原来是个骗子
陈某试图走关系“捞人”结果被骗万余元
本报记者赵东眉 通讯员宿静报道 亲人被刑拘,想通过“走关系”把人从里面“捞”出来,“恰在此时”遇到了手眼通天的“大能人”出手相助。正是这样“捞人”的歪念为一些不法分子骗取“捞人费”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谎称只要给钱就能把人从监狱里“捞出来”的犯罪嫌疑人赖某。
被害人陈某的亲人因贩卖盗版光碟于2009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为此,陈某一直想通过“走关系”、托朋友等办法把其亲人“捞”出来。犯罪嫌疑人赖某看准了陈某救人心切,并且知道陈某经营一间餐厅有钱可赚,便萌生了骗取钱财的念头。瞅准机会后,赖某对陈某说,他有一位神通广大的朋友,只要肯花钱,不但可以把其亲人放出来,还可以把被收缴的光碟也拿回来。听赖某这么一说,“救人”心切的陈某以为真遇到了“贵人”相助。2009年11月25日,陈某便按照赖某的要求,筹集了11000元人民币亲自送到赖某住处,请托一定要把其亲人“捞出来”。陈某给了钱后,便在家等待赖某疏通关系。谁料赖某骗取到陈某11000元后便立即搬离住所,音讯全无。最后,陈某才恍然大悟自己受骗了。2009年12月24日,被害人陈某偶遇犯罪嫌疑人赖某并将之扭送至公安机关。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示,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违法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些不相信法律的人妄图以“走关系,给捞人费”来逃脱法律制裁,最终只能是被人利用,带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