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
正常执法遇到暴力抗法
19日下午,记者来到榆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见到了当时参与行动的综合科胡科长。胡科长介绍,去年榆树市开展创卫生城活动,由于涉及的范围比较大、时间比较紧,执法局通过当地媒体几次公开播放了“创城要求”,希望广大群众和市民能积极参加到创城活动中,按照统一要求不要超标设立牌匾、不要随意摆摊。随后,按照上级的要求,他们在去年组织了几次专项行动,专门就流动商贩、超标违规设立牌匾的情况展开了专项治理。在行动中遇到了部分群众的阻挠和暴力抗法,由此引发了群众的误解。
伤情非执法人员故意造成
2009年8月份,有媒体就李佳岩欲跳楼一事发表了《高二女生摆摊被城管打了?》的报道,报道中记者采访了榆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周副主任。报道中,周副主任明确表示:“当天没有对李佳岩动过手,执法很文明。关于医疗费的事,执法局考虑到李家的条件困难,目前只是垫付。”
对于这种说法,胡科长也明确表示: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一直是文明执法。李、邵二人出现的伤情,都是在对方阻挠执法,和执法人员身体接触的时候造成的,并非是执法人员故意造成的。
想要赔偿 可通过诉讼
采访中,胡科长和另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均表示:对于李、邵的事情他们几次进行了调解。由于李佳岩的特殊情况,他们还垫付了医药费,但是李家人提出了一些赔偿要求,这让执法局无法同意。而邵艳华的情况也比较特殊,他们还在进行了解。
据李连永、邵艳华介绍,他们分别曾几次找到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尽快给他们一个说法。对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经过调查后,执法人员确实不存在违法行为,因此,如果李、邵两家人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此事。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邵艳华和李连永,把执法部门给出的说法告诉二人。邵艳华表示:“我已经找到了律师打算为自己维权。”而李连永大哭着说:“我没有钱啊,连女儿的药钱都没有,咋打官司啊!”
(本版稿件 记者 严冬 实习生 张世剑/文 王振东/摄)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