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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高级督察被控将查案资料交给他人 已经停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1月29日10:45
  中新网1月2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警方一名高级督察28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控以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廉政公署指该名高级督察涉嫌滥用其公职人员身份以取得一宗由他调查的怀疑诈骗案有关的保密资料,再涉嫌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另一名人士,让对方可按其建议就案件作私人侦查。

  涉案高级督察林冠桦,40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被告获廉政公署准予保释,并会于29日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审理。警方发言人表示,有关警员已被停职。

  廉政公署是于早前接获贪污举报,经调查后揭发有关罪行。控罪指出,被告于2005年11月23日至07年11月30日期间,在无合理辩解或理由下,在执行其公职过程或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故意作出可构成罪行的不当行为。

  被告涉嫌自行保管以其高级督察身份而取得的文件作私人用途,有关文件包括取自及或来自税务局的文件、公司及土地查册记录。控罪指出,被告涉嫌向一名人士提供上述文件、警方内部报告,以及就上述案件所取得或编制的其他文件。

  被告又涉嫌申请5张搜查令,以取得与另一宗警方已经完成调查的案件有关的银行文件,并提供该等文件给上述人士。廉政公署调查发现,上述文件与该名人士的一名前生意伙伴及两名前雇员有关。该名人士有意委派私人公司就涉及该等人士的怀疑诈骗事件侦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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