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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能源委或为过渡 成立大能源部仍然很必要

来源:华夏时报
2010年01月30日00:29

  能源委或为“过渡” 成立大能源部是方向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传说已久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下称能源委),终于出炉了。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明确指出,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能源委。

  据了解,能源委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副主任,21位部级高官担纲委员,包括外交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信部、科技部等,总参谋部也位列其中。

  能源委规格之高极为罕见。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此次成立能源委,与此前中国成立的高层次的能源机构,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所有的行业都被绑架在“新”能源领域,比如低碳经济也是源于能源的考虑,甚至农业价格也被纳入“大能源”系统。

  将要成立的能源委主要的职责,为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这为下一步能源改革或是成立能源部,夯实了基础。”包括林伯强在内的多个能源专家的观点较为一致。

  中国涉及能源的管理职能一直被分散于发改委、商务部、电监会、国土部等多个部委中。而2008年8月能源局成立后,中国能源行业有了明确的主管部门,但只是一个副部级,在统筹协调能源重大问题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与此同时,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暖压力,也对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战。哥本哈根会议前夕,中国宣布了新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能源局也相应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为15%左右。

  眼下能源问题的战略地位,决定着中国需要成立一个高规格的能源机构。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在正式场合阐明中国能源发展战略,并把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应对气候变化、注重国际合作纳入到能源发展战略中。

  “今后能源委只是议事协调机构,能源局承担具体工作。”全国能源问题专家牛犁表示,能源委的成立,有利于能源局进一步发挥其职能。

  成立能源委还仅仅是 200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当时曾有人提出直接一步到位成立“国家能源部”,但最终流产。据专家分析,当时大能源部未成行的原因之一,就是素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发改委绝不会放弃能源价格,也不放弃能源项目的审核权。

  当时,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要求发改委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但发改委官方网站显示,发改委依旧掌控宏观调控的审批职能。

  “失去关键的价格权和项目审批权,此时成立能源部意义不大。”林伯强说,今后成立大能源部还很有必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研究部部长张小济也说,在国家能源委之后,一个独立承担管理责任的能源部迟早还会成立,而且未来应该考虑组建能源环境部。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刚成立的能源委,实际上应该还是国家能源部的过渡模式。因为决策层充分意识到,必须从全球的视野考量能源的战略地位,加强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国家的能源安全。

  专家推测,今后如果要成立能源部,那么该部不仅会掌握能源价格权,其他部委的一些权力也会适当划归该部。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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